<< 羅馬書 4: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5:13
    沒有律法以前,罪已經在世界上了;不過,沒有律法的時候,罪也不算罪。
  • 哥林多前書 15:56
    死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 加拉太書 3:10
    凡是靠行律法稱義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
  • 羅馬書 3:19-20
    然而我們曉得,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
  • 羅馬書 7:7-25
    這樣,我們可以說甚麼呢?難道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不過,如果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道甚麼是罪;如果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心。但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在我裡面發動各樣的貪心,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在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誡命一來,罪就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使人活的誡命,反而使我死了;因為罪藉著誡命把握著機會來欺騙我,並且殺了我。這樣,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和良善的。既是這樣,那良善的反而使我死嗎?絕對不是!但罪藉著那良善的使我死,就顯出真是罪,為了要使罪藉著誡命變成更加邪惡。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作的,我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沒有去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如果我所不願意的,我倒去作,我就不得不承認律法是好的。既是這樣,那就不是我作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作的。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所以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倒去作了。我若作自己不願意作的事,那就不是我作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作的。因此,我發現了一個律,就是我想向善的時候,惡就在我裡面出現。按著我裡面的人來說,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發覺肢體中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爭戰,把我擄去附從肢體中的罪律。我這個人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可見,一方面我自己心裡服事神的律,另一方面我的肉體卻服事罪的律。
  • 羅馬書 5:20-21
    律法的出現,是要叫過犯增多;然而罪在哪裡增多,恩典就更加增多了。罪藉著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著義掌權,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生。
  • 約翰一書 3:4
    凡是犯罪的,就是作了不法的事;罪就是不法。
  • 約翰福音 3:36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從子的,必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卻常在他身上。”
  • 使徒行傳 17:30-31
    過去那無知的時代,神不加以追究;現在,他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好了日子,要藉著他所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使他從死人中復活,給萬人作一個可信的憑據。”
  • 哥林多後書 3:7-9
    如果那以文字刻在石上使人死的律法的工作,尚且帶有榮光,以致以色列人因著摩西臉上短暫的榮光,不能注視他的臉,那出於聖靈的工作不是更有榮光嗎?如果那定人有罪的工作尚且有榮光,那使人稱義的工作就更有榮光了!
  • 羅馬書 2:5-6
    可是你一直硬著心腸,不肯悔改,為自己積蓄神的忿怒,就是他彰顯公義審判的那天所要發的忿怒。神必照各人所作的報應各人:
  • 約翰福音 15:22
    如果我沒有來,也沒有對他們講過甚麼,他們就沒有罪;但現在他們的罪是無可推諉的了。
  • 加拉太書 3:19
    那麼,為甚麼要有律法呢?是為了過犯的緣故才加上的,直到那得應許的後裔來到。律法是藉著天使經中保的手設立的;
  • 羅馬書 2:12-13
    凡不在律法之下犯了罪的,將不按律法而滅亡;凡在律法之下犯了罪的,將按律法受審判。因為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得稱為義。
  • 耶利米哀歌 2:22
    你從四圍招聚驚嚇我的,好像招聚人過節的日子一樣。在耶和華忿怒的日子,沒有人可以逃脫,可以生存。我所撫育、所養大的,我的仇敵都滅盡了。
  • 申命記 29:20-28
    耶和華必不肯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和憤恨必向這人發作,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要降在那人身上,耶和華也必從天下塗抹他的名。耶和華必照著寫在這律法書上的約的一切咒詛,把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遭受災禍。“後代的人,就是你們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從遠方來的外族人,看見了這地的災難和耶和華降與這地的疾病,又看見了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燒,沒有播種,沒有出產,寸草不生,好像耶和華在烈怒和怒火中毀滅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看見了這些的人和萬國的人都要問:‘耶和華為甚麼向這地這樣行呢?為甚麼大發烈怒呢?’人就必回答:‘是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的約,就是耶和華把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去事奉別的神,向他們叩拜,就是他們不認識的神,也是耶和華沒有給他們指定要拜的神;所以耶和華向這地大發烈怒,把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於是耶和華在烈怒、忿怒和大怒中,把他們從他們的地土拔出來,丟在別的地方,像今天一樣。’
  • 以弗所書 5:6
    不要給別人用空言欺騙了你們,正因為這些事,神的震怒必定臨到那些悖逆的人。
  • 西番雅書 1:18
    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也不能救他們,全地都要被他的妒火吞滅;因為他要徹底毀滅地上所有的居民,真是可怕的毀滅。
  • 耶利米書 4:8
    因此,你們應當披上麻布,痛哭哀號,因為耶和華的烈怒,還沒有離開我們。
  • 以西結書 7:19
    他們要把自己的銀子拋在街上,把自己的金子當作污穢之物。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拯救他們,不能滿足他們的心,也不能填滿他們的肚腹,因為這些金銀都成了叫他們落在罪孽裡的絆腳石。
  • 羅馬書 1:17
    神的義就是藉著這福音顯明出來,本於信而歸於信,正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列王紀下 22:13
    “你們去,為了我、為了人民、為了猶大全國,因著所發現的這書卷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為耶和華向我們所發的怒氣極大;這是因著我們的祖先沒有聽從這律法書上的話,沒有照著所有寫給我們的去行。”
  • 歌羅西書 3:6
    因著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要臨到悖逆的人(有些抄本無“悖逆的人”)。
  • 民數記 32:14
    現在,你們這些罪人的族類,也來接替你們的先祖,增添耶和華對以色列的烈怒!
  • 啟示錄 19:15
    有一把利劍從他口中吐出來,他要用這劍擊打列國,他必用鐵杖治理他們;並且還要踹全能神烈怒的壓酒池。
  • 啟示錄 6:16-17
    他們向山嶺和巖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在寶座上那位的面,和羊羔的震怒!因為他們震怒的大日子來到了,誰能站立得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