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3: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7:38
    昔於曠野集會之中、往來於天神與吾列祖之間、天神與語於西乃山、領受生命之道、而傳之吾人者、即此摩西也。
  • 尼希米記 9:13-14
  • 羅馬書 9:4
    我兄弟骨肉者、義塞人也;其名分則屬天主之子女;凡光榮、盟約、律法、禮儀、以及重重恩諾、無一而非其固有之家業;
  • 詩篇 147:19-20
    微意啟雅谷。玄謨示義塞。他族未有此。焉能明大法。
  • 申命記 4:7-8
  • 希伯來書 5:12
    以資歷論、爾等此時應可為人師矣;而在實際、仍須人教爾等以淺近之教理、一如乳臭兒之未可遽進以乾糧也。
  • 詩篇 78:4-7
    以授子孫。寧容有匿。俾我來胤。咸知歌詠。誦主之德。揚主之勳。主保吾族。法度以定。叮嚀歷祖。守之惟謹。並告後世。恐懼修省。惟主是仰。惟主是信。克念聖蹟。允遵大命。
  • 提摩太後書 3:15-17
    莫忘幼承慈訓、素諳經籍。凡經籍所載、莫非令人醒悟、信仰基督耶穌、以自求多福耳。全部聖經、皆天主之所默啟、有益於人、其所以覺世牖民、警惡勸善、導人於正者、亦云備矣。是在天主之徒奮發自勵、孳孳為善、以臻才德全備之地耳。
  • 以西結書 20:11-12
  • 彼得前書 4:11
    凡任宣講者、當講述聖道、一若為天主之舌人者;其任服務者、則當依天主所賦之才力、儘量貢獻。總之、任作何事、務求以耶穌基督之名、歸榮天主。但願天主享受光榮與德能、永世靡暨、心焉祝之。
  • 羅馬書 11:15-23
    何則、若彼之被棄已為舉世重歸天主之因緣、則彼之被納、又為何如將非轉死為生、大地回春乎!且新薦之麵既聖、則其全飥舉聖;樹根既聖、其枝亦聖。即有數枝被折、而爾本屬野欖、倖蒙接入其中、且得分潤厥根之膏澤;爾亦不可向舊枝誇勝。爾如欲誇、當思非爾支根、乃根支爾也。爾將曰、彼枝之被折、正為接吾耳。誠然、彼之被折、以不信也;爾之蒙植、賴信德也;要亦不可因是妄自尊大、益當小心翼翼、恐懼修省也。蓋天主且不恤其原有之枝、更將何恤於爾?不見天主之慈而且嚴、寬猛相濟乎?其於隕越者、亦云嚴矣;而於爾曹、亦云慈矣。且彼等若能幡然去其狐疑之心、則亦必蒙接入;蓋天主固能重接之也。
  • 哥林多前書 9:17
    若予之傳道為出於自動、則受酬宜也、今既有所受命、則在予為一受託之義務而已。
  • 羅馬書 11:1-2
    然則吾豈謂天主已棄絕其子民乎?無是理也!即吾本人亦為義塞人、乃亞伯漢之苗裔、而出於便雅明之支派者也。是天主固未曾棄絕其所預識之子民。抑爾未知經中所載伊理藹向天主控訴義塞之言乎?
  • 啟示錄 19:10
    吾乃俯伏而拜之、彼止之曰:「慎莫為此!我與爾及信奉耶穌妙證之眾兄弟、皆屬同寅;爾當敬拜天主耳。蓋耶穌之妙證、實為一切預言之靈樞。」
  • 羅馬書 2:18
    識天主之旨、且熟諳法意、洞悉精微
  • 提摩太前書 6:20
    蒂茂德乎、所授於汝之託付、汝其謹守勿失。凡支離忘本之空談、似是而非之詭辯、皆汝所應深惡而痛絕也。
  • 彼得後書 1:19-21
    吾儕因是愈益確信先知之言、爾等於此亦宜三致意焉。蓋先知之言、猶黑夜之明燈、所以待旭日之東升、與晨星之興於爾心也。惟於此首應注意者、乃經中預言、無一能憑私智而解釋也。蓋歷來豫言、本非出人私智、乃古人感於聖神、而為天主之舌人耳。
  • 約翰福音 5:39
    爾等窮索諸經、意欲藉獲永生、第諸經莫非為予作證、
  • 路加福音 16:29-31
    亞伯漢曰:「若輩自有摩西及先知、可資遵循。」曰「大父亞伯漢乎!斯未必可也。若有人自死者中起而往告之、則若輩必幡然悔悟矣。」亞伯漢曰:「不聽摩西與先知、縱死者復活亦不可勸化矣。」
  • 哥林多後書 5:19
    申言之天主實寓基督內、慨然賜世人與之言歸於好、而不復計其舊惡、更簡吾儕專司重歡之道;
  • 啟示錄 22:6
    天神告予曰:「凡茲所言皆真實無妄;乃眾先知之神靈所仰望之天主遣其天神、以不久將見之事、示其諸僕:
  • 加拉太書 2:7
    反之、彼等洞察予實受有傳福音於未割者之使命、適如伯鐸祿之傳福音於受割之人也。
  • 羅馬書 1:2
    福音者、乃天主假諸先知之口、預諾關繫其聖子之事、而見諸聖經者也。
  • 詩篇 119:140
    聖誡純潔。可以怡神。
  • 但以理書 10:21
  • 羅馬書 11:28-29
    以福音而論、若輩固因爾之故、而為天主之悖逆矣;若就簡選論之、則若輩托祖宗餘蔭依然為天主之所親也。夫天主之恩賜寵召、必無後悔。
  • 羅馬書 3:3
    其中縱有負此託付者、亦無礙宏旨。人之不誠、豈能廢天主之至誠乎?
  • 以賽亞書 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