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36:20-23
    他們無論分散到何處,都使我的聖名受到褻瀆,因為外族人都談論他們說,『這些人是耶和華的子民,卻不得不離開耶和華的土地。』我顧惜我的聖名,就是以色列人在所去的列國褻瀆的聖名。「因此,你要告訴以色列人,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人啊,我要行這事並非因為你們的緣故,而是因為我聖名的緣故,就是你們在所去列國褻瀆的聖名。我要使我偉大的名,就是你們在列國中所褻瀆的名,彰顯它的聖潔。我要當著列國的面在你們身上彰顯我的聖潔,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以賽亞書 52:5
    耶和華說:「我這裡還有什麼呢?我的子民白白地被擄去,轄制他們的人咆哮大叫,我的名整天被褻瀆。
  • 彼得後書 2:2
    許多人會效法他們邪惡無恥的行為,致使真理之道被人毀謗。
  • 耶利米哀歌 2:15-16
    路人都拍掌嘲笑你。他們向耶路撒冷城搖頭,嗤笑道:「這就是那被譽為完美無瑕、普世喜悅的城嗎?」敵人都幸災樂禍地譏諷你,他們咬牙切齒地說:「我們吞滅了她!這是我們期待已久的日子!我們終於見到這一天了!」
  • 撒母耳記下 12:14
    但你做的醜事給了仇敵褻瀆耶和華的機會,所以你這個孩子必定死。」
  • 提多書 2:8
    言語純全、無可指責,讓那些反對的人無話可說、自覺羞愧。
  • 提摩太前書 5:14
    所以,我建議年輕的寡婦再嫁,生兒育女,料理家務,不要給仇敵毀謗的機會,
  • 提摩太前書 6:1
    作奴僕的要全心尊重自己的主人,免得上帝的名和我們的教導被人褻瀆。
  • 馬太福音 18:7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裡面充滿了引人犯罪的事。這樣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些引人犯罪的人有禍了!
  • 提多書 2:5
    自制、貞潔,持家、和善、順服丈夫,免得上帝的道被人毀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