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10: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一向是我們的導師,直到基督,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
  • 羅馬書 8:3-4
    因肉體軟弱的緣故,律法所做不到的,神卻做到了——神派遣了自己的兒子成為罪的肉身樣式,並且為了贖罪,用肉身判決了罪,使律法的公義規定,成全在我們這些不順著肉體卻順著聖靈行走的人身上。
  • 馬太福音 5:17-18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成全。我確實地告訴你們:即使天和地都消逝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絕不會消逝,直到一切都成就。
  • 使徒行傳 13:38-39
    所以各位兄弟,你們應當知道:罪得赦免,是因著這一位傳給你們的。在你們藉著摩西的律法,不能被稱為義的一切事上,藉著這一位,所有相信的人都被稱為義了。
  • 約翰福音 1:17
    因為律法是藉著摩西賜下的,恩典和真理是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的。
  • 以賽亞書 53:11
    經歷過身心的苦難後,他就必看見光,並且心滿意足。「我公義的僕人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得稱為義,他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
  • 羅馬書 7:1-4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難道你們不明白,律法只是在一個人活著的時候轄制這個人嗎?要知道,已婚的女人,在丈夫活著的時候,是被律法約束的;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脫離了那關於丈夫的律法。由此可見,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她如果歸向別的男人,就被稱為淫婦;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脫離那律法得了自由,即使歸向別的男人,也不是淫婦。因此,我的弟兄們,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被處死了,使你們歸向另一位,就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好讓我們能為神結出果子來。
  • 歌羅西書 2:17
    這些不過是將來之事的影子,而實體卻屬於基督。
  • 希伯來書 10:8-12
    上文說:祭物、供物、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希望的,也不是你所喜悅的,儘管這些都是照著律法獻上的;接著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神廢除前者,是為了確立後者。我們憑著這旨意,藉著耶穌基督身體做供物,就已經一次性地被分別為聖了。所有的祭司天天都站著服事,再三地獻上同樣的祭物,但這些祭物絕不能把罪孽除掉,而這一位為贖罪孽獻上了一個永遠的祭物,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 羅馬書 3:25-31
    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是用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好表明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然如此,還有什麼可誇耀的呢?根本沒有。憑著什麼法則呢?憑著行為的法則嗎?不是!而是憑著信的法則。就是說,我們認為:人被稱為義,是藉著信,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神,既然神真是一位;他要使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也要使沒有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那麼,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絕對不是!反而確立了律法。
  • 馬太福音 3:15
    耶穌回答他,說:「現在你就答應吧,因為我們如此成全一切的義,是合宜的。」於是約翰答應了他。
  • 希伯來書 9:7-14
    至於第二間會幕,只有大祭司一年進去一次,沒有不帶著血的;這血是為自己和子民無意中犯的罪所獻上的。聖靈指明這一點:只要第一間會幕還存在,進入至聖所的道路就還沒有顯明出來。這會幕是現今時代的一個象徵,在這裡所獻上的禮物和祭物,並不能使事奉者的良心得以完全,因為這些只是關於飲食和各種洗淨禮,是屬肉體的規定,一直實施到更新的時候為止。不過基督已經來到,做了那些已經發生的美善之事的大祭司,經過了那更大、更完美的會幕。那會幕不是人手所造的;就是說,不屬於這被造的世界。他也沒有藉著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藉著他自己的血,一次性地進入聖所,成就了永恆的救贖。實際上,如果山羊和公牛的血,以及母牛犢的灰,灑在那些汙穢的人身上,能使他們分別為聖、肉身潔淨,更何況基督的血呢!基督藉著永恆的聖靈,將自己毫無瑕疵地獻給神,他的血難道不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致死的行為,使我們事奉永生的神嗎?
  • 歌羅西書 2:10
    你們在他裡面已經得以滿足,他是一切統治者和掌權者的元首;
  • 希伯來書 10:14
    事實上,他藉著一個供物,使那些被分別為聖的人永遠得以完全。
  • 哥林多前書 1:30
    但本於神,你們卻是在基督耶穌裡的。基督耶穌為我們成了從神而來的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
  • 羅馬書 3:22
    那就是: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臨到所有信的人,並沒有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