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98: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賽亞書 52:10
    永恆主在萬國眼前搦起他的聖膀臂;地的四極必看見我們的上帝的拯救。
  • 以賽亞書 62:2
    列國必看見你的得勝,列王必見到你的光榮;你必得新名的稱呼,是永恆主親口起的。
  • 路加福音 2:30-32
    因為我已親眼看到你的拯救,就是你所豫備在萬族之民面前、對外國人做啓示的光、又做你民以色列之榮耀的。』
  • 以賽亞書 49:6
    是這位永恆主說:『你做我僕人,使雅各眾族派得以重立起來,使以色列中得保存的能夠歸回——這還是輕微的事,我還要使你做外國人之光,使我的拯救能施到地儘邊呢。』
  • 耶利米書 23:6
    當他執政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那時他必稱為「永恆主使我們得勝的義氣」:這就是他的名字。
  • 腓立比書 3:9
    而常在他裏面;不是有我自己的義、那以律法為本的義,乃是有那憑着信基督的義、那由上帝而來、以信為條件的義;
  • 羅馬書 10:18
    但是我說,人們難道沒有聽見麼?誠然聽見了:『他們的音響、發出於全地,他們的話語、傳到天下之極邊。』
  • 詩篇 22:31
    他們必將主的義氣向將生之民宣說是主行的。
  • 馬太福音 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一切外國人都做門徒,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 羅馬書 10:3-4
    因為他們不明白上帝救人之義,只求立自己的義,就不順服於上帝救人之義了。其實基督乃是律法的終極,叫一切信的人都歸於義的。
  • 以賽亞書 45:21-25
    你們訴明吧,提出吧!讓他們一同商議吧!誰從古時就把這一點說給人聽呢?誰從上古就把它訴明出來呢?不是我永恆主麼?我以外再沒有上帝,一位顯義氣的上帝,即是拯救者;除了我以外、並沒有別的神。『地的四極,面向着我來得救吧!因為只有我是上帝,再沒有別的神:我指着自己來起誓:話語從我口中帶着義氣而出,並不返回:「眾膝都必向我屈跪,眾舌頭都必指着我來起誓。」『人論到我都必說:義氣和能力惟在於永恆主;人都必回轉來歸向他;凡向他發怒的、必至於慚愧。以色列的後裔都必靠着永恆主而得勝,而誇耀。』
  • 約翰福音 16:8-10
    那一位來了,就要指着罪、指着義、指着審判、叫世人自知有罪。指着罪呢、是因為他們不信我;指着義呢、是因為我往父那裏去,而你們必不再見我;
  • 羅馬書 1:17
    因為上帝救人的義正在這上頭顯示出來,是始於信而終於信的;正如經上所記:『因信而成為義的人必得活着。』
  • 路加福音 3:6
    血肉之人都必看見上帝的拯救。」』
  • 提多書 2:13
    期待着帶福樂的盼望之實現,就是我們的至大上帝、救主基督耶穌、的榮耀之顯現。
  • 羅馬書 9:30
    這樣,我們可怎麼說呢?那不追求義的外國人倒追着了義、那本着信的義;
  • 彼得後書 1:1
    耶穌基督的僕人和使徒、西門彼得、寫信給那因我們的上帝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與我們分得同樣寶貴信仰的人。
  • 羅馬書 3:21-26
    但如今呢、上帝救人的義已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了,是律法和神言人們所見證的;然而上帝救人的義、卻是憑着那信耶穌基督的心、加給一切信的人的;並沒有區別:因為萬人都犯了罪,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都因上帝恩惠中白白的恩、憑着那在基督耶穌裏的贖放、得稱為義。這耶穌、上帝顯然立為除罪法,憑着人的信、本着耶穌的血、來做上帝救人之義的明證。因為上帝用他的寬容、對人先時所犯的罪過都不追究,好在現今的時期做他救人之義的明證,來顯明他自己為義,也是叫信耶穌的人得以稱義的。
  • 馬可福音 16:15
    於是他對他們說:『你們往世界一切地方去,向一切被創造的人傳福音。
  • 哥林多後書 5:21
    他叫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之義。
  • 以賽亞書 46:13
    我使我的義氣臨近,並不遠離;我的拯救必不遲延;我必將拯救施於錫安,將我的榮美賜給以色列。』
  • 詩篇 24:5
    這樣的人必從永恆主領受祝福,必由拯救他、的上帝獲得理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