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89: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89:4
    子孫昌熾、國祚綿長兮、
  • 詩篇 89:36
    必永存厥後、綿長厥祚、
  • 申命記 11:21
    昔耶和華誓以斯土錫於爾祖、爾與爾子居之、得享遐齡、如天地之恆久。
  • 以賽亞書 9:7
    繼大闢之位、其國昌大、長享綏安、保定之、延釐之、維公與正、自今而後、永世靡暨、萬有之主耶和華、必熱中而行之。
  • 路加福音 1:32-33
    彼將為大、稱至上者之子、主上帝子以厥祖大闢之位、永為雅各一家主、其國靡暨、
  • 但以理書 2:44
    當彼列王之時、天上上帝、更使一國振興、永世靡暨、不為他國所取、蠶食列邦、恆存不廢、
  • 以賽亞書 59:21
    耶和華又曰、我必與斯人立約、我所賦爾之神、傳爾之言、口誦不輟、爰及子孫、歷世弗替、永世靡暨。
  • 歷代志上 22:10
    彼將建殿、為籲我名之所、彼將為我子、我將為其父、立為以色列族王、鞏固其國、永世靡暨。
  • 耶利米書 33:17-26
    耶和華又曰、大闢必有後、踐以色列國位。祭司利未人、未嘗乏人、常獻燔祭禮物於我前。耶和華諭耶利米曰、我已立約、晝夜不失其時、如此約可廢。則我與僕大闢約、言必有後、以踐國位、及我與利未人祭司約、言不乏人、以服事我、斯約亦可廢。天象不可測、海沙不能度、我僕大闢之裔、及服事我之利未人必使繁衍、亦若是。耶和華諭耶利米曰、爾聞人言、昔耶和華所選之二族、今遐棄之、於是人藐視我民、不以為邦國、惟我曰、我與晝夜立約、必不爽之、我定天地之例、必不廢之、則雅各家及我僕大闢、豈可棄之如遺、必簡其子孫、使治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後裔、蓋我必矜恤之、返其俘囚。
  • 詩篇 21:4
    爾聽其祈、賜之遐齡、國祚綿長兮。
  • 以西結書 37:24-25
    我僕大闢必為其王、斯眾統轄於一牧、遵我法度、守我禮儀、昔以斯土賜我僕雅各、列祖居之、厥後使斯民居之、爰及子孫、歷世弗替、我僕大闢、必為其君、其國靡暨。
  • 詩篇 132:11
    耶和華兮、爾與大闢發誓、必不有易斯言、曰、將以爾所出之苗裔、俾繼厥位兮。
  • 歷代志上 17:11-12
    爾逝世之期既至、得與祖父同墓、我將以爾所出之子、使繼爾位、鞏固其國、彼將為我建殿、我必使其國祚恆久弗替、
  • 詩篇 45:6
    上帝兮、爾之有位、永世靡暨、爾之國柄、則合乎義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