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45: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5:10
    使我儕在我上帝前、為王、為祭司、可王於地、
  • 啟示錄 1:6
    耶穌愛我儕、以其血滌除我罪、以其血滌除我罪有原文抄本作以其血贖我罪使我儕為王、為祭司、在其父天主前、願榮光權能歸之、至於世世、阿們、
  • 彼得前書 2:9
    惟爾曹乃蒙選之族、有王位之祭司、成聖之國、屬主之民、主召爾出幽暗、入其妙光、欲爾宣揚其德、
  • 腓立比書 3:7-8
    然此一切、昔我以為益、今為基督皆以為損、且我視萬事為有損、因皆不如得識我主耶穌基督、我為彼遺棄諸事、視為糞土、惟欲得基督、顯我屬彼、
  • 啟示錄 20:6
    凡得首次復活者、福矣、聖矣、二次之死、無權及其身、彼必為天主及基督之祭司、並與基督同王一千年、○
  • 馬太福音 19:29
    凡為我名、舍屋宇、兄弟、姊妹、父母、妻子、田疇者、必受百倍、且得永生、
  • 馬可福音 10:29-30
    耶穌曰、我誠告爾、人為我及福音、舍屋宇、或兄弟、或姊妹、或父母、或田疇、未有於今世不獲百倍者、即屋宇、兄弟、姊妹、父母、田疇、兼有窘逐、而來世得永生矣、
  • 詩篇 22:30
    子子孫孫、必奉事主、世世代代、必頌揚主、
  • 以賽亞書 54:1-5
    爾不孕不生子者、當謳歌、爾未劬勞之婦、當發聲謳歌而歡呼、蓋獨居之婦、較有夫之婦生子多矣、此乃主所言、廓爾幕所、張爾幕幃、而勿限止、長其索、固其橛、爾必向左右廣為蔓延、爾之眾子、眾子原文作後裔將獲列國以為業、今荒蕪之邑、彼復居之、爾勿懼、因爾不復愧怍、爾勿慚、因爾不復受辱、必忘爾幼年之恥、不復念爾居寡時之辱、蓋創立爾者、如夫眷顧爾、名為萬有之主、贖爾者、即以色列之聖主、稱為全地之天主、
  • 加拉太書 4:26-27
    惟在上之耶路撒冷為自主、乃我眾之母也、蓋經載云、爾不孕不生者、當喜樂、爾未劬勞者、當歡聲而呼、蓋被棄之婦、較有夫之婦、生子更多、
  • 以賽亞書 49:21-22
    其時爾心自言曰、我喪子獨居、遭擄掠、被驅逐、此眾誰為我生之育之、我孤獨無依、此眾自何而有、主天主如是云、我必向列國舉手、向列民樹旂、使彼將爾諸子保抱而至、將爾諸女肩負而來、
  • 以賽亞書 60:1-5
    爾起而發光、爾之光明已臨、主之榮光燭照於爾、幽暗蒙地、晦冥掩蔽萬民、惟爾蒙主光照、主之榮光、彰顯於爾、列民必倚爾之光以行、列王必賴爾燭照之明以往、爾舉目四顧、見眾聚集來歸爾、爾子來自遠方、爾女人將提抱而至、時、爾見此而喜、爾心亦驚異、亦歡暢、緣滄海之珍寶、俱歸於爾、列國之貨財、為爾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