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25: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7:17
    人願行其旨、必知斯訓、或由上帝、或我由己而言矣、
  • 約翰福音 14:21-23
    有我誡而守之者、即愛我、愛我者、必見愛於我父、我亦愛之、且以己顯示之、有猶大者、非加畧之猶大、曰、主顯示我儕、而不顯示於世何也、耶穌曰、人若愛我、必守我道、我父必愛之、我儕就而偕居焉、
  • 約翰福音 15:15
    今而後我不謂爾為僕、蓋僕不知其主所行、乃謂爾為友、以所聞於父者、悉已示爾、
  • 耶利米書 31:31-34
    耶和華曰、時日將至、我與以色列家、及猶大家、必立新約、非依我與其祖之約、即援其手、導出埃及時所立者、我雖為其夫、彼乃背我約、耶和華言之矣、耶和華曰、斯日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之約、乃以我律賦其衷、銘其心、我為彼上帝、彼為我民、不復各訓其鄰里昆弟曰、當識耶和華、蓋自尊逮卑、皆必識我、我將宥其愆尤、不復憶其罪戾、耶和華言之矣、
  • 哥林多前書 2:14
    夫屬血氣者、不納上帝聖神之事、以之為愚、且不能識、以其事乃由心靈而擬也、
  • 以弗所書 1:9
    示我以厥旨之奧、循其善意、乃於彼中所定、
  • 啟示錄 2:17
    有耳者宜聽聖神所語諸會者、獲勝者我則賜以所藏之瑪那、且賜之白石、上書新名、受者之外無識之者、○
  • 創世記 18:17-19
    耶和華曰、我之所為、豈隱於亞伯拉罕乎、蓋彼必為強大之族、天下萬民、因之獲福、我簡之、使命其子及眷屬、守我之道、秉公行義、致耶和華所言、悉以予之、
  • 馬太福音 13:11-12
    曰、天國之奧、予爾知之、不予他人也、蓋有者將予之使有餘、無者並其所有、亦將奪之、
  • 創世記 17:13
    家所生者、金所購者、俱必受割、我約加於爾躬、以為永約、
  • 申命記 4:13
    彼以爾所當守之約示爾、十誡是也、並書之二石版、
  • 箴言 3:32
    蓋乖戾者為耶和華所惡、正直者為其所契、
  • 約翰福音 14:17
    即真理之神、世不能納、以弗之見、且弗之識、惟爾識之、以其恆偕爾、且將在爾衷、
  • 歌羅西書 3:3
    蓋爾已死、爾之生與基督共隱於上帝、
  • 約翰福音 17:6
    爾自世予我之人、我已以爾名示之、彼原屬爾、爾以予我、而彼已守爾道也、
  • 羅馬書 11:26-27
    如是以色列全族悉得救也、如經云、將有救者自錫安而出、革雅各之不虔、又曰、我除厥罪時、與彼所約者如此、
  • 以弗所書 1:18
    心目克明、俾知爾蒙其召所望何如、彼於諸聖徒之業、其榮之豐富何如、
  • 耶利米書 13:18
    爾其告王與太后曰、宜自卑而下坐、蓋爾頭巾、即爾華冕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