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24: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書 3:9
    而與之合為一體。蓋予自身了無仁義、律法亦不足為恃、惟天主為仁義之泉源、而所以致之者、則惟信仰基督而已矣。
  • 提多書 3:4-6
    惟吾救主天主大發慈悲、不視人之行為、一惟彼之仁愛、藉重生之洗禮、賜吾人以救拔;因聖神之妙工、予吾人以復新。而天主之所以沛然以聖神傾注於吾人之心者、實以我救主耶穌基督之功。
  • 以弗所書 1:3
    可頌哉、吾主耶穌基督之天主聖父也。天主已以諸天一切靈祉、因基督而沛加於吾人之身矣
  • 以賽亞書 46:13
  • 約翰福音 7:17
    凡誠心行其聖意者、必能明辯斯道之是否出於天主、抑由予自言也。
  • 詩篇 88:1
  • 民數記 6:24-27
  • 哥林多前書 1:30
    爾等得優遊於耶穌基督之中、天主之恩也;而耶穌基督實已成為吾人之智慧、正義、聖德、與救贖矣。
  • 以賽亞書 12:2
  • 詩篇 115:12-13
    既無間義塞與他族兮。亦不分貴賤與貧富。惟天主之無偏袒兮。歸斯受之。
  • 提多書 2:10-14
    毋私取、披心相付、忠於所事;此正所以顯揚我等救主天主之聖道、於日用之間也。蓋天主普救之恩、已昌明於世、廣被有眾。吾人既受其教、自應痛絕邪妄之人欲。立身處世、寧靜淡泊、孳孳為善、翼翼事主、翹足企首、仰望真福、與夫大主宰及吾救主耶穌基督之光臨。基督為吾人自舍其身、正欲拯贖吾人、脫免一切罪惡、加以洗滌、俾得充其子民、發憤為善云耳。
  • 羅馬書 3:22
    天主之正義、惟憑信仰耶穌基督、而加於篤信者之身;無偏無倚、一視同仁。
  • 羅馬書 5:17-18
    夫以一人之罪、死亡即因若人而乘權;況在沾溉洪恩而受成義之惠者、有不因唯一基督、而乘權於生命之中乎?總之、眾人皆因一人之罪而處死、亦因一人之義得免罪責、而獲生命。
  • 加拉太書 5:5
    蓋吾人惟恃聖神而起信心、始有成義之望耳。
  • 加拉太書 3:14
    此亦所以使亞伯漢之福澤、藉基督耶穌之身、而普被萬民、俾吾人得因信德而領受所許之聖神也。
  • 以賽亞書 33:15-17
  • 以賽亞書 45:17
  • 彼得前書 3:9
    勿可以惡報惡、以暴酬暴。要之、咒罵由人、祝福在我;庶幾無忝聖召、自求多福。
  • 哥林多後書 5:21
    夫以毫無罪孽之基督、天主竟使其為吾人之故、成為罪孽、亦欲令吾人因基督之功、而成天主之正義云耳。
  • 馬太福音 5:3-12
    『安貧樂道乃真福巍巍天國斯人屬。哀悼痛哭乃真福、斯人終當承溫燠。溫恭克己乃真福、大地應由彼嗣續。饑渴慕義乃真福、心期靡有不飫足。慈惠待人乃真福、自身必見慈惠渥。心地光明乃真福、主必賜以承顏樂。以和致和乃真福、天主之子名稱卓。為義受辱乃真福、天國已在彼掌握。爾等為予之故、而被人詬詈迫辱、多方誣衊者、斯為真福、是宜歡欣踴躍、灑然而樂。蓋爾之天爵大矣。前輩先知被人迫辱、亦猶是耳。
  • 詩篇 67:6-7
  • 以賽亞書 61:10
  • 詩篇 50:23
    懷恩以為祭。賜爾弘玄德。整飭爾行為。救恩徒手得。
  • 詩篇 68:19
    我主既升。眾俘還鄉。萬邦獻珍。群逆來王。歸斯受之。包穢包荒。
  • 羅馬書 4:6-9
    昔大維亦曾詠嘆不恃事功惟賴恩主而成義者之真福云:『罪而獲赦、過而見宥、福哉斯人、主恩實厚!主不歸罪、真心痛悔、福哉斯人、主恩實大!』夫此之為福、豈限於割禮之族乎?抑兼被於未割者也。吾人既云亞伯漢因信而成義矣、
  • 以賽亞書 51:5-6
  • 詩篇 72:17
    赫赫令譽。與日偕存。悠悠人世。賴以蒙恩。萬邦作頌。百祿萃身。
  • 加拉太書 3:9
    然則凡有信德者、必當與富於信德之亞伯漢同受其福矣。
  • 以賽亞書 54:17
  • 詩篇 128:1-5
    敬主邀天樂。從容聖道中。勤勞應有果。君子豈終窮。妻比葡萄樹。葡萄結滿廊。麟兒紛繞膝。和氣溢門牆。悃悃寧無報。西溫與汝親。平生濡帝澤。長樂瑟琳春。
  • 以賽亞書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