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39: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4:12-13
    蓋天主之道、活潑靈通、利於雙刃之劍、刺透魂魄、徹入骨髓、且能燭幽洞微、即心中一念之萌、一意之起、靡有不察、凡屬受造之物、莫不在天主明鑒之下、腑肺盡露;吾人皆向渠負責、固無所逃於天地間也。
  • 詩篇 19:14
    但願遠罪戾。庶免染塵緇。或可無大過。心口莫睽違。
  • 詩篇 50:19-21
    出口惟莠言。行詐憑長舌。骨肉反不親。中傷盍有極。爾罪參在上。吾暫守緘默。遂謂吾無見。與爾為同德。詎知時已屆。將降爾顯罰。罪孽彰在目。何由逭爾責。
  • 雅各書 1:26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而不能自制其舌、是為欺心之人、其虔誠偽也。
  • 約伯記 42:3
  • 約伯記 8:2
  • 約伯記 42:6-8
  • 西番雅書 1:12
  • 約伯記 38:2
  • 雅各書 3:2-10
    蓋吾輩之過失、不一而足、如能慎言、以免口過、則庶幾矣。若而人者、亦可謂能自勒其口、而自主其身者矣。吾人如置勒馬口、則馬身之駕馭、無不如意。舟身雖大、且為暴風所驅、而舵師宴然把一小舵、亦能駕駛自如。舌在人身、亦復如是其形雖小、其誇實大。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舌猶火也、亦眾惡之府也;深藏我百體之中、而玷污我七尺之軀、引上地獄之火、而焚燬我生命之輪。一切飛禽走獸、爬蟲鱗介、皆可馴服、且已為人類所馴服矣。惟此三寸之舌、竟無人能馴服之;其惡不息、其毒無比。吾人所用以讚美天主者舌也;所用以咒詛人者、亦舌也;然而人固天主之肖像也。兄弟乎讚美與咒詛、同出一口、有是理乎?
  • 馬太福音 12:35-37
    善人所蘊者善、所發亦善;惡人所蘊者惡、所發亦惡。我語爾、審判之日、凡人所道輕薄之言、必須一一負責。蓋爾因言而稱義、亦因言而定罪也。』
  • 瑪拉基書 3:13-16
  • 耶利米書 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