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2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7:8
    如爾邑中有訟事、為流血、為爭競、為鬥毆、爾所難鞫者、則當詣爾上帝耶和華所選之處、
  • 歷代志下 19:8
    約沙法亦立利未人與祭司、及以色列族長於耶路撒冷、為耶和華行鞫聽訟、居於耶路撒冷、
  • 申命記 17:18
    既登國位、當從利未人祭司所存之法律、錄為一册、
  • 撒母耳記下 8:18
    耶何耶大子比拿雅統轄基利提人、比利提人、大衛眾子為相、
  • 歷代志下 11:22
    羅波安立瑪迦子亞比雅為冢子、冠諸昆弟、蓋欲立之為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