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19: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119:92
    如我不悅爾律例、則必遭難而早亡兮、
  • 詩篇 119:16
    我悅爾禮儀、不忘爾所言兮。○
  • 歌羅西書 3:16
    基督之道、充塞爾中、懷厥智慧彼此勸誨、以詩章、歌頌、神賦、虔心頌主、
  • 提摩太後書 3:15-17
    爾自幼識聖經、因而有智、信基督耶穌得救、諸經本上帝所默示、有益於教誨、督責、正己、學義、俾事上帝之人、無不練達、百善悉備、
  • 申命記 17:18-20
    既登國位、必從祭司利未人所存之律法、錄成卷册、存之於側、畢生誦之、則知畏其上帝耶和華、遵其律法、行其禮儀。心勿驕奢、藐視同儕、勿違誡命、勿偏於左、勿偏於右、則可享遐齡、爰及子孫、於以色列族中。
  • 約書亞記 1:8
    律例之書、當口誦不輟、晝夜思維、遵行所載、可得坦途、而蒙福祉。
  • 箴言 6:20-23
    爾小子、宜守父命、毋違母儀。謹佩於心、繫之於項。行時則導爾、寢時則保爾、寤時則語爾。是父母之命、照爾若輝光之燭、責善之言、導爾入生命之途。
  • 耶利米書 6:10
    我將與誰言、使之聽命、彼充耳不聽、彼姍笑我命、不以為悅。
  • 詩篇 119:104-105
    我受爾道、俾我曉然、憾一切邪術兮。○爾道若燈、光燭我徑兮、
  • 詩篇 119:143
    我遭患難、惟念爾法、以欣以悅兮、
  • 約伯記 27:10
    彼豈能維主是悅、恆禱上帝。
  • 詩篇 19:11
    我為爾僕、得此兮為儆戒、守此兮為大賚、
  • 以賽亞書 8:20
    當察作證之言、必稽出命之書、否則不睹旭日之光。
  • 詩篇 119:97-100
    爾有律法、我愛之甚切、懷思竟晷兮、爾示我以法度、我服膺之、故較敵人尤智慧兮、我恆思爾法、故較師傅、尤通達兮、我恪守爾道、故較老成、尤明晰兮、
  • 詩篇 119:77
    予悅爾律例、爾矜憫予、使我得生兮、
  • 詩篇 119:162
    我聞爾言、懽然欣喜、若獲厚利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