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06: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7:16
    爾之上帝耶和華、以他民付爾、爾勿姑縱、乃必殲滅、勿事其上帝、恐陷爾於坎阱。
  • 出埃及記 23:33
    勿容之居斯土、恐誘爾獲罪於我、若奉其上帝、則必陷爾於坎阱。
  • 士師記 2:3
    故我有言、必不驅逐斯民、使彼為肘下之棘、彼之上帝陷爾於坎阱。
  • 歷代志下 33:2-9
    昔異邦人行可惡之事、耶和華使以色列族逐之、馬拿西行惡於耶和華前、而效其尤。厥父希西家曾毀崇坵、馬拿西築之、且築祭壇、立偶像、服事巴力、崇拜天象、昔耶和華曰、耶路撒冷必為籲我名之所、永世勿替、而馬拿西在耶和華殿之二院築壇、奉事天象。
  • 列王紀下 17:16-17
    棄其上帝耶和華之命、鑄二金犢、樹立木偶、崇拜天象、奉事巴力、焚獻子女、專用卜筮、維惡是務、干耶和華震怒。
  • 士師記 2:12-15
    導其祖出埃及之上帝耶和華、反背之、四周民之上帝、則尊崇伏拜之、以是干耶和華震怒。蓋背耶和華事巴力亞大綠、故耶和華怒以色列族、付於四周之敵、為人所虜、莫能扞禦。無論所往、耶和華降以禍災、踐其疇昔發誓之言、民乃悚懼。
  • 出埃及記 34:15-16
    勿與居民立約、恐彼狥欲、從其上帝而獻祭、遂招爾曹共食祭物。恐爾取其女為媳、其女狥欲從其上帝、以惑爾子亦狥欲以從。
  • 以西結書 20:28-32
    我導之入迦南、踐我誓言、彼見高巒茂林、遂獻祭奉禮、焚香灌奠、干我震怒。我雖責之曰、臨登崇坵奚為、迄今民登崇坵、不易其俗。故爾當告以色列族云、主耶和華曰、列祖狥欲、崇拜偶像、爾何效尤、自取污衊。以色列族乎、爾獻子女、焚之以火、崇事偶像、自沾污衊、今日乃來問我、我耶和華、指己而誓、不許爾與我言。爾欲效異邦人尤、崇拜木石、我必不姑容、
  • 士師記 2:17
    乃民不聽從、狥欲從他上帝、而伏拜之、其祖在昔惟耶和華命是遵、及至斯民違道甚速。
  • 列王紀下 17:8-11
    耶和華驅逐異邦人、所遺之禮儀、民從之、以色列列王所擅立之禮儀、民亦從之、私行非義於其上帝耶和華前、自戍樓以至邑垣、悉建崇坵、高岡之巔茂林之下、立諸偶像、從耶和華所驅之異邦人、在諸崇坵、焚香行諸惡事、干耶和華震怒、
  • 詩篇 78:58
    彼築崇邱、干其憤怒、彼事偶像、攖其忿懥兮、
  • 士師記 10:6
    以色列族再行惡於耶和華前、奉事巴力亞大綠、及敘利亞人西頓人摩押人亞捫人非利士人之上帝、棄耶和華而不服事。
  • 約書亞記 23:13
    則當知爾上帝耶和華必不再驅斯民於爾前、斯民必陷爾於坎阱、為爾目中之刺、肘下之棘、迨爾滅亡、在爾上帝耶和華所賜之腴壤。
  • 以西結書 16:15-63
    惟爾自恃其美、聲名洋溢、故縱私欲、無論何人、隨在與之行淫。爾取衣服、五彩俱備、飾諸崇坵、狥欲而行、自昔迄今、未有若此、後亦無有。爾亦取我所賜之金銀珍寶、作人之像、狥欲而行、覆之以繡衣、以我之膏油、及芬芳之品、置於其前、以我賜爾養生之麵、及油與蜜、陳於其前、以為芬馥、誠有斯事、我耶和華已言之矣。我賜爾生子女、爾以子女獻而焚之、爾狥欲若此、豈為細故。爾殺我子女、焚之以火、以敬偶像。爾狥欲行淫之時、不憶在昔、若女初生、裸體染血。主耶和華又曰、爾之禍災、重於山嶽、行惡若此、猶不知警、在諸逵衢作高臺、以為妓室、爾於市廛、遍築高臺、招彼途人、與己行淫、爾雖殊色、人厭而棄之矣。埃及鄰邦、淫風流行、爾狥欲與私、干我震怒、故我降災、減爾糈糧、非利士人、羞爾淫行、深為厭惡、故以我爾付於其手。爾行淫無度、故與亞述人私、大縱厥欲、靡有底止。在迦南行淫、至於迦勒底、亦不知足。主耶和華曰、爾行此事、有若淫婦、既無羞惡之心、又精神之頓耗。爾在逵衢、特搆高臺、以為妓室、妓在圖利、爾則不專於利、譬彼淫婦、背夫而私人、居恆之時、人以金予娼、惟爾以金贈於所懽、使四方咸歸、爾與他婦行淫、本甚懸殊、無人從爾、予以爾金、爾反以金予人、若是則爾與他婦不同可知矣、爾為娼妓、宜聽我言、我耶和華曰、因爾崇拜可惡之偶像、殺子女以獻、亦施金與所歡、行淫無度、故我必使爾所娛悅之人、集於一處、與爾所憎者偕居、既集之後、我必裸爾體、使眾目睹。我必罰爾、與背夫之婦、殺子之母同科、我怒甚烈、使爾飲刃、我必付爾於敵手、摧爾妓室、毀爾高臺、去爾衣服、奪爾珍寶、俾爾裸體。群眾環攻、擊爾以石、殺爾以刃、焚爾宅第、降罰爾身、使眾女目睹、然後爾不得行淫、無金予人、如此我怒將息、不復憤烈。主耶和華曰、爾不憶曩日、干我震怒、故必降罰、使爾所行、可惡之事、不復再蹈。諺曰、女效母尤、後人必引此以指爾。爾之所為、若以亞摩哩人為父、赫人為母、爾母厭夫棄子、爾效其尤、爾姊妹厭夫棄子、爾亦效其尤。爾之姊撒馬利亞及其眾女、居於爾左、爾之妹所多馬及其眾女、居於爾右、爾視其所為、尚為細故、效其愆尤、猶為不足、更作不義、深堪痛疾。爾妹所多馬、及其眾女所為、與爾暨眾女較之、猶不為已甚、我耶和華固言之矣。爾姊所多馬、與其眾女、所犯之罪、即驕傲、饕餮、逸志、不恤貧乏、詡詡自誇、干我所痛疾之事、故我不得不去之。撒馬利亞人、蹈於愆尤、未及爾之半、乃爾較彼、多行不義、則撒馬利亞之過為尤細。爾責姊妹、適以取辱、蓋爾所為、較彼尤甚、彼之過較爾為輕、故爾當蒙羞抱愧。越在後日、所多馬與撒馬利亞、及其眾女、我將返其俘囚、當時亦必返爾俘囚、爾遭患難、爾姊妹見之、怨心悉平、則爾必自慙其素行。爾之姊妹、所多馬、與撒馬利亞、及其眾女、恢復故土、當時爾及眾女、亦可恢復故土。昔爾強盛之日、爾惡未彰、亞蘭人、及非利士人、暨四方眾女、猶未督責爾、凌辱爾、斯時也、爾視爾姊所多馬以為不足挂齒、
  • 士師記 2:19
    迨乎士師既沒、以色列族喪其心術、較之前人尤甚、從他上帝而伏拜之、強項不馴、弗改其非。
  • 士師記 3:5-7
    以色列族偕迦南人、赫人、亞摩哩人、比哩洗人、希未人、耶布士人同居。取其女為妻、以女適其子、亦服事其上帝。以色列族行惡於耶和華前、忘其上帝耶和華、事諸巴力亞大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