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06: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7:16
    爾之上帝耶和華、以他民付爾、爾勿姑縱、乃必殲滅、勿事其上帝、恐陷爾於坎阱。
  • 申命記 7:2
    爾之上帝耶和華既以之付爾、則爾勿姑縱、必攻擊之、殲滅之、勿與立約。
  • 士師記 1:21
    耶布士人處於耶路撒冷、不為便雅憫族所逐、故得與之偕居、至於今日。○
  • 約書亞記 23:12-13
    如爾反是、恆從爾中遺民、與之嫁娶往來、則當知爾上帝耶和華必不再驅斯民於爾前、斯民必陷爾於坎阱、為爾目中之刺、肘下之棘、迨爾滅亡、在爾上帝耶和華所賜之腴壤。
  • 撒母耳記上 15:22-23
    撒母耳曰、耶和華豈以燔祭禮物為喜、不以聽從其命為喜乎。夫聽命較獻祭尤善、遵言較羊脂愈美。橫逆與卜筮之罪無異、抗戾與拜偶之咎相同。不聽耶和華命、故耶和華使爾國祚不永。
  • 馬太福音 17:19-20
    門徒私就耶穌曰、我儕不能逐鬼、何歟、曰、不信故也、我誠告爾、有信如芥種、即命此山、去此移彼、亦必移焉、且無所不能也、
  • 民數記 33:55-56
    斯土之眾、爾不驅逐、則其遺民、必為爾目中之刺、肘下之棘、困苦爾於此。我素欲降罰於彼、今之待爾亦將如是。
  • 申命記 20:16-17
    惟赫人、亞摩哩人、迦南人、比哩洗人、希未人、耶布士人、爾之上帝耶和華以其邑付爾得之、爾必盡滅其眾、凡有血氣者、不全其生、遵爾上帝耶和華命。
  • 約書亞記 17:12-16
    馬拿西族不能逐是邑居民、故迦南人仍居其地。以色列族剛強、徵貢於迦南人、不逐之盡。○約瑟子孫告約書亞曰、我蒙耶和華錫嘏、成為大族、何給我一區之地為業。約書亞曰、汝族既大、以法蓮山狹小、可入林中、在比哩洗、哩乏音地、而砍其木。約瑟子孫曰、山地不我足用、居伯善與其鄉里、及耶斯烈谷之迦南人、皆有鐵車。
  • 士師記 1:19
    猶大族為耶和華所祐、遂據山地、其不能逐居谷之人者、以有鐵車故也。
  • 撒母耳記上 15:3
    今可攻之、殲滅所有、毋加矜恤、男女、童稚、嬰孩、牛羊駝驢、悉當殺戮。
  • 民數記 33:52
    必驅居民、凡勒像於碑、及鎔鑄之偶像、汝必壞之、毀厥崇邱、
  • 約書亞記 15:63
    耶布士人、即耶路撒冷居民也、猶大族不能驅之、與之同居、至於今日。
  • 士師記 1:27-36
    伯善、大納、多耳、以伯連、米吉多、及其鄉里之迦南人、仍居斯土、馬拿西族不加驅逐。以色列族強盛、徵貢於迦南人、不逐之盡。迦南人之處於基色者、與以法蓮族偕居、不為所逐。迦南人之處於吉倫與拿哈鹿者、與西布倫族偕居、不為所逐、惟徵其貢。迦南人處於亞砢、西頓、亞臘、亞革悉、黑巴、亞非革、哩合之地、不為亞設族所逐、與之同居、
  • 約書亞記 16:10
    迦南人居基色、不為以法蓮人所逐、仍處其中、入貢以服役、至於今日。
  • 申命記 7:23-24
    爾之上帝耶和華既屢敗爾敵、大滅其能、將王及民、付於爾手、則爾當滅其名於天下、無人能禦爾、待爾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