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06: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15:2
    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裏說實話的人。
  • 加拉太書 6:9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因為若不灰心,到了適當的時候就有收成。
  • 雅各書 1:25
    惟有查看那完美、使人自由的律法,並且時常遵守的,他不是聽了就忘,而是切實行出來,這樣的人在所行的事上必然蒙福。
  • 約翰福音 13:17
    你們既知道這些事,若是去實行就有福了。
  • 啟示錄 22:14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他們可得權柄到生命樹那裏,也能從門進城。
  • 詩篇 119:20
    我時常切慕你的典章,耗盡心力。
  • 馬可福音 3:35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
  • 詩篇 119:112
    我的心傾向你的律例,謹守到底,直到永遠。
  • 以西結書 18:21-22
    「惡人若回轉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的一切律例,行公平公義的事,他必要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他因所行的義,必要存活。
  • 詩篇 119:44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
  • 詩篇 119:106
    你公義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着誓言而行。
  • 約翰福音 15:14
    你們若遵行我所命令的,就是我的朋友。
  • 羅馬書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就有永生報償他們;
  • 詩篇 119:1-3
    行為正直、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有福了!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有福了!他們不做不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
  • 路加福音 11:28
    耶穌卻說:「更有福的是聽神的道而遵守的人!」
  • 詩篇 1:1-3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傲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他的律法;這人便為有福!
  • 約翰福音 14:21-23
    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人,我父要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主啊,為甚麼親自向我們顯現,而不向世人顯現呢?」耶穌回答他說:「凡愛我的人就會遵守我的道,我父也會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 申命記 11:1
    「你要愛耶和華-你的神,天天遵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誡命。
  • 詩篇 84:11-12
    因為耶和華神是太陽,是盾牌,耶和華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福氣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萬軍之耶和華啊,倚靠你的人有福了!
  • 申命記 5:19
    「『不可偷盜。
  • 路加福音 1:74-75
    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終身在他面前,無所懼怕地用聖潔和公義事奉他。
  • 啟示錄 7:15
    所以,他們在神寶座前,晝夜在他殿中事奉他;那坐在寶座上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
  • 以賽亞書 64:5
    你迎見那歡喜行義、記念你道的人;看哪,你曾發怒,因我們犯了罪;這景況已久,我們還能得救嗎?
  • 路加福音 11:42
    「但是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和各樣蔬菜獻上十分之一,疏忽了公義和愛神的事;這原是你們該做的-至於其他也不可忽略。
  • 路加福音 6:47-49
    凡到我這裏來,聽了我的話又去做的,我要告訴你們他像甚麼人:他像一個人蓋房子,把地挖深,將根基立在磐石上,到發大水的時候,水沖那房子,房子總不動搖,因為蓋造得好。但聽了不去做的,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沒有根基,水一沖,立刻倒塌了,並且那房子損壞得很厲害。」
  • 耶利米書 22:15-16
    難道你作王就是要蓋香柏木樓房爭勝的嗎?你的父親豈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那時他得了福樂。他為困苦和貧窮的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就在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 使徒行傳 24:16
    因此,我勉勵自己,對神對人,時常存着無虧的良心。
  • 以賽亞書 56:1-2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己手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