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28: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18:9
    作事怠惰者、與奢侈費財者無異、
  • 箴言 19:26
    欺父逐母、乃可恥可羞之子、
  • 箴言 28:7
    守律法者為賢子、結交饕餮者致父羞、
  • 馬太福音 15:4-6
    天主誡云、敬爾父母、又云、詈父母者必治之死、惟爾曰、若人對父母云、爾所當得於我者、已獻為禮物、遂可不敬父母、是爾以爾遺傳而廢天主之誡矣、
  • 士師記 17:2
    謂其母曰、母告我、人竊母銀一千一百舍客勒、因而咒詛、其銀在我手、我取之、母曰、願我子蒙主賜福、
  • 箴言 13:20
    與智人接交接交或作來往者、必得智慧、與愚人為侶者、必致敗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