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13: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29:17
    督責爾子、則彼使爾得安、亦使爾心樂、
  • 箴言 19:18
    子不肖當責之、蓋尚有可望、但爾心不可願其死、
  • 箴言 23:13-14
    不可不督責爾子、爾若以杖撲之、後必不致於取死、爾若以杖撲之、可救其生命、生命或作靈魂必不致墮示阿勒、示阿勒見一章十二節小註
  • 箴言 29:15
    杖撲與督責、可使子益智慧、放縱之子、致母羞辱、
  • 箴言 22:15
    愚存於子之心、以杖撲則可除之、
  • 箴言 3:12
    蓋主責其所愛者、如父督責所悅之子、
  • 希伯來書 12:6-8
    蓋主懲其所愛者、撲其所納之子、爾若受懲、則是天主待爾如子、焉有父而不懲其子者乎、眾既受懲、爾若不受懲、則為私子、非嫡子也、
  • 箴言 8:36
    失我者害己命、凡憾我者即愛死亡、
  • 路加福音 14:26
    人就我、若不愛我、勝於愛其父母、妻子、兄弟、姊妹、與己之生命、不得為我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