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13: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傳道書 2:26
    天主所悅者、賜以智慧、知識、歡樂、獲罪於天主者、天主則畀以收斂積蓄之任、終歸於天主所悅者用、此亦屬於虛、亦如捕風、
  • 箴言 28:8
    貸金取利、增益其財者、所積之財、必為濟貧者所得、
  • 約伯記 27:16-17
    雖積銀如塵沙、備衣如邱垤、所備者為義人所衣、其銀必為無辜者所分、
  • 詩篇 112:2
    其子孫在世必強盛、正直人之後裔、必蒙福祉、
  • 詩篇 37:25
    我自幼至老、未曾見善人被棄、子孫乞食、
  • 以斯拉記 9:12
    故勿以爾女嫁其子、勿為爾子娶其女、永勿求其平康、勿助之得利、如是、則可強盛、享其地之佳產、且遺其地於爾子孫、以為永業、
  • 創世記 17:7-8
    我將與爾及爾歷代子孫立我約、以為永約、必為爾之天主、亦為爾後裔之天主、必以爾所居之地、即迦南全地、賜爾及爾後裔、永為世業、我亦為其天主、
  • 詩篇 25:12-13
    凡敬畏主者、主必示之以當擇之道、若此之人、恆久享福、其子孫必得地為業、
  • 詩篇 102:28
    主之僕人之子孫、必存於世間、其後裔必恆立於主前、
  • 詩篇 128:6
    俾爾得見子又生子、惟願以色列人得享平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