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希米記 13: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尼希米記 10:37-39
    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裏,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裏,收在庫房中。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裏,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 (cunpt)
  • 瑪拉基書 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cunpt)
  • 尼希米記 12:44
    當日,派人管理庫房,將舉祭、初熟之物和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按各城田地,照律法所定歸給祭司和利未人的分,都收在裏頭。猶大人因祭司和利未人供職,就歡樂了。 (cunpt)
  • 申命記 14:22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cunpt)
  • 民數記 18:20-26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cunpt)
  • 利未記 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