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14:6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4:16
    凡褻瀆耶和華聖名的,必須被處死,全體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不論是外族人還是以色列人,凡褻瀆聖名的,都必須被處死。
  • 約翰福音 10:31-33
    於是猶太人又拿起石頭要打祂。耶穌就問他們:「我將許多從父而來的美善之事顯給你們看,你們為了哪一件事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因為你做的善事打你,而是因為你說了褻瀆的話,你是人,卻把自己當作上帝。」
  • 約翰福音 19:7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照那律法,祂應當被處死,因為祂自稱是上帝的兒子。」
  • 馬太福音 26:65-66
    大祭司撕裂衣服,說:「祂褻瀆了上帝!我們還需要什麼證人呢?你們現在親耳聽見了祂說褻瀆的話,你們看怎麼辦?」他們回應說:「祂該死!」
  • 約翰福音 5:18
    猶太人聽了,更想殺祂,因祂不但違犯了安息日的規矩,還稱上帝為父,把自己看作與上帝平等。
  • 列王紀上 21:9-13
    信上說:「你們要宣告禁食,讓拿伯在百姓中坐首位,叫兩個無賴坐在他對面控告他咒詛上帝和君王,然後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與拿伯同居一城的長老和貴族接到來信,便依照信裡的指示行事。他們宣告禁食,讓拿伯在百姓中坐首位,又叫兩名無賴當眾作證指控拿伯咒詛上帝和君王。然後眾人把拿伯拖出城外,用石頭打死了他。
  • 約翰福音 8:58-59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亞伯拉罕還沒有出生,我就已經存在了。」於是,他們就拿起石頭要打祂,耶穌卻避開他們,離開了聖殿。
  • 路加福音 22:71
    他們說:「我們還需要什麼見證呢?我們已經聽見祂自己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