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可福音 10: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24:1-4
    “如果有人娶妻后,发觉妻子行为不检,因而嫌弃她,他可以写休书给她,让她离开夫家。她离开后,可以自由再婚。如果她的后夫也嫌弃她,写休书给她,让她离开夫家,或者后夫死了,前夫不可再娶这已被玷污的女子,因为那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你们切不可把这种罪恶带到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将要赐给你们的土地上。
  • 马太福音 5:31-32
    “还有话说,‘人若休妻,必须给她休书’。但我告诉你们,除非是妻子不贞,否则,休妻就是使妻子犯通奸罪,娶被休女子的人也犯了通奸罪。
  • 马太福音 1:19
    约瑟是个义人,不愿公开地羞辱她,便决定暗中和她解除婚约。
  • 耶利米书 3:1
    耶和华说:“如果丈夫休掉妻子,妻子离去另嫁别人,前夫怎会再娶她呢?那样做岂不完全玷污了土地吗?你曾与许多情人苟合,现在要归向我吗?
  • 以赛亚书 50:1
    耶和华说:“我休你们母亲的休书在哪里呢?我把你们卖给了我哪一个债主呢?你们被卖是因为你们的罪恶,你们母亲被休是因为你们的过犯。
  • 马太福音 19:7
    他们追问:“那么,为什么摩西说,只要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