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彌迦書 6: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阿摩司書 3:10
  • 阿摩司書 8:5-6
    爾常言月朔安息日、何不速過、則可糶穀市麥、升斗則欲其小、權衡則欲其重、以是欺人、以金市窮民、以履易貧者、以朽穀鬻於人。
  • 耶利米書 5:26-27
    中有惡人、匿於歧途、備設羅網、專務陷人、籠之有鳥、以誘飛禽、斯民中藏偽詐、以致巨富、亦若是。
  • 箴言 20:10
    權衡法度、不一其制、耶和華所疾。
  • 箴言 11:1
    衡量法度、執其公平、為耶和華所悅、反是必為其所疾。
  • 利未記 19:35-36
    聽訟之際、勿行非義、權量法度、悉秉至公、我耶和華爾之上帝、昔導爾出埃及、爾當守我律法禮儀、我所命如此。
  • 箴言 21:6
    非義而求利、猶捕影而不得、適以取死。
  • 申命記 25:13-16
    囊內勿有異衡法、一大一小。家中勿有異量法、一大一小。衡量法度惟一、執其公平、則可享遐齡、於爾上帝耶和華所錫之地。凡行非義如此、則為爾上帝耶和華所惡。○
  • 列王紀下 5:23-24
    乃慢曰、請受三千、促之而許。遂取銀三千、盛於二囊、與衣二襲、使二僕負之以行、在其哈西前。至於山岡則受之、藏於室中、遂遣二僕往。
  • 以西結書 45:9-12
    主耶和華曰、爾以色列君畿內所產、足以自供、勿強暴攘奪、惟孳孳然行仁為義、權量法度、悉秉至公、石斗之制、維務均平、十斗為一石。十錢為一兩、三十兩為二斤、
  • 哈巴谷書 2:5-11
    維彼敵人、沉湎於酒者、廉恥道喪、居心粗浮者、遨遊遠方、貪欲無藝、若陰司暗府、無日充盈焉、彼使邦國、咸歸統轄、斯眾必作歌以譏刺、曰、他人之財、充積爾家、質當之物、盡歸爾身、久而不償、禍必不遠、困爾者勃興、撼爾者亟起、攘奪爾之所有、因爾刧掠邦國、不可勝數、殺人強據、害諸邑民、故其餘民、亦將取爾之所藏、爾貪不義之利、以富其家、營巢甚高、求免災害、禍必不遠、爾謀不軌、殲滅眾民、自取罪戾、貽羞家庭、壁中之石將呼、屋巔之梁將應、以訟爾罪、
  • 西番雅書 1:9
    當斯之時、凡行不及踰閾、強據是為、誑辭是尚、以其所得、藏於主人之室者、必降以罰。
  • 撒迦利亞書 5:3-4
    天使曰、此咒詛之詞、遍行天下、凡盜竊者、必殲滅於左、凡妄誓者、必殲滅於右、俱循此言。萬有之主耶和華曰、我出此卷、使入盜竊者之宅、又入指我名而妄誓者之宅、恆居其中、燬其木石、
  • 箴言 20:23
    權衡不公、不恕孰甚。
  • 何西阿書 12:7-8
    以法蓮為商賈、權衡不公、虐取人財為悅、自稱富有、以為所得之貨財、由於勤勞、未嘗蹈於罪戾、
  • 雅各書 5:1-4
    富者當思將來之苦而號泣、財自傷、衣自蠹、金銀黯敗、其黯為證、若火之燃、災及其身、蓋爾所積、必見鞫於末日、穫爾田之傭、不給其值、則籲呼升聞於萬有之主、
  • 箴言 10:2
    非義之利、無所裨益、躬行仁義、可免死亡。
  • 約書亞記 7:1
    以色列族犯所獻之物而取戾、蓋猶大支派、西喇曾孫、颯底孫。迦米子亞干、取所獻之物、故耶和華怒以色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