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9: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5:31
    耶穌答道:「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有病的人才需要。
  • 啟示錄 3:17-18
    你說,我很富有,已經發了財,什麼都不缺。你卻不知道自己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露體。我勸你向我買精煉的金子,使你真正富有。你也要向我買白袍穿在身上,好遮蓋你赤身露體的羞辱。你也要向我買眼藥抹眼睛,使你能看見。
  • 耶利米書 33:6
    但有一天,我必使這城復興,醫治她的創傷,使她繁榮昌盛。
  • 路加福音 9:11
    但百姓發現了耶穌的行蹤,隨即也趕來了。耶穌接待他們,向他們宣講天國的福音,醫好了有病的人。
  • 馬可福音 2:17
    耶穌聽見了,就說:「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有病的人才需要。我來不是要召義人,乃是要召罪人。」
  • 詩篇 147:3
    祂醫治心靈破碎的人,包紮他們的創傷。
  • 耶利米書 17:14
    耶和華啊,你醫治我,我必痊癒;你拯救我,我必脫離危難,因為你是我所讚美的。
  • 耶利米書 30:17
    雖然你們這些錫安人無家可歸,無人關心,但我要醫治你們的創傷,使你們康復。這是耶和華說的。」
  • 羅馬書 7:9-24
    我沒認識律法之前是活的,但律法來了之後,罪就活了,而我卻死了。我發現那本來要使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因為罪利用誡命趁機引誘我,而且藉著誡命殺了我。其實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難道是良善的誡命叫我死嗎?當然不是!是罪藉著良善的誡命叫我死。這樣,罪藉著誡命叫我死就顯出它實在是邪惡至極!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屬乎肉體,已經賣給罪做奴隸了。我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因為我想做的,我做不到;而我憎恨的惡事,我偏偏去做!既然我不想做的,我反倒去做,我就得承認律法是好的。其實那並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的罪惡本性裡面毫無良善,我有行善的心願,卻沒有行善的力量。我想行善,卻不能行;我不想作惡,反倒去作。如果我不想做的,我反倒去做,這就不是我自己做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罪做的。因此,我發現一個律:我想行善的時候,惡就不放過我。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喜愛上帝的律。然而,我發覺在我身體內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作戰,將我俘虜,使我服從身體內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個被死亡控制的身體呢?
  • 詩篇 41:4
    我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憐憫我,醫治我,因為我得罪了你。」
  • 詩篇 6:2
    耶和華啊,求你憐憫,因為我軟弱無力。耶和華啊,求你醫治,因為我痛徹入骨。
  • 何西阿書 14:4
    耶和華說:「我要醫治他們的叛道,心甘情願地愛他們,因為我的怒氣已經轉離他們。
  • 路加福音 18:11-13
    法利賽人站在那裡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勒索、不義、通姦,也不像這稅吏。我每週禁食兩次,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但那稅吏卻遠遠地站著,連頭也不敢抬起來,捶著胸說,『上帝啊,求你憐憫我這個罪人!』
  • 路加福音 8:43
    有一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病的婦人耗盡了積蓄,到處求醫,但沒有人能醫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