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7: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6:37
    慎毋評人、庶不受評;慎毋咎人、庶免獲咎。恕人者見恕、
  • 羅馬書 2:1-2
    嗟爾蒼生、爾如責人、將無以免責;蓋爾之所責於人者、率皆躬自蹈之;是爾之責人、適足自納於罪耳。夫吾人既明知此等行為、依理應受天主之譴責;
  • 雅各書 4:11-12
    兄弟之間、切勿互相詆毀。詆毀兄弟、即詆毀律法、評判兄弟、即評判律法。爾若評判律法、即非守法之人、而以司法自居矣。夫立法司法、但有一位、惟操生殺之權者天主而己。爾何人斯、乃敢評判他人!
  • 羅馬書 14:10-13
    今爾何人、竟敢指摘爾之兄弟耶!爾果何人、乃敢藐視爾之兄弟耶!豈不知吾人皆須立於天主臺前、而聽其審判乎。經有之:『主曰、吾憑己之常生而誓、血氣之倫、皆當向我屈膝;含生之屬、皆當向我投誠。』是知每人終須向天主述職也。故望爾曹勿再互相指摘。各宜小心謹慎、切勿樹立梗障、而為兄弟之厲階也。
  • 路加福音 6:41
    爾何察察於兄弟目中之纖芥、而獨昧然於己目中之巨木乎?
  • 哥林多前書 4:3-5
    然爾等或世人之褒貶毀譽、於我猶如浮雲;我亦不敢自評功罪、蓋我雖內省不疚、亦不能因是而知免;知我罪我、惟有主耳。故望爾等在時機未熟之前、勿遽下評斷;務須靜候主之來臨。屆時、彼必燭幽揚隱、揭曉人心之思慮;而人人必得公允之褒獎矣。
  • 馬太福音 7:5
    嗟爾虛偽之徒、盍先去爾目中之巨木以求明見然後再思去爾兄弟目中之纖芥乎?
  • 羅馬書 14:3-4
    食者不得輕視不食者;不食者亦不得指摘食者。彼固天主之所容也;爾何人斯、乃敢指摘他氏之僕耶!彼之能立與否、惟對其主負責;矧其主固能使之立、詎見其終不立耶?
  • 馬太福音 7:2
    蓋爾所責於人者、必有援以責爾者;爾所用以繩人者、必有執以繩爾者。
  • 以西結書 16:52-56
  • 雅各書 3:1
    兄弟中多有好為人師者、是亦謬甚。應知為師者、責任最重。
  • 以賽亞書 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