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6:3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2:31
    「不過你們應當尋求神的國,這些都將加給你們了。
  • 馬太福音 5:6
    飢渴慕義的人是蒙福的,因為他們將得飽足。
  • 約翰福音 6:27
    不要為那會腐敗的食物做工,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物做工。這食物就是人子要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 詩篇 34:9-10
    耶和華的聖者們哪,你們當敬畏他!因為敬畏他的人一無所缺。少壯獅子也會疲乏、飢餓,但尋求耶和華的什麼福份都不缺。
  • 馬可福音 10:29-30
    耶穌說:「我確實地告訴你們:無論誰為我的緣故、為福音的緣故而捨棄房屋,或兄弟,或姐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產,都必定在今世得到百倍,就是房屋、兄弟、姐妹、母親、兒女和田產,也會有逼迫;但在來世得到永恆的生命。
  • 詩篇 84:11-12
    因為耶和華神是太陽,是盾牌,耶和華賜下恩惠和榮耀;他為那些行事純全的人賜下福份,毫無保留。萬軍之耶和華啊,那依靠你的人,是蒙福的!
  • 箴言 3:9-10
    你當以你的財物,以一切初熟的收成,榮耀耶和華;這樣,你的倉庫必充滿,豐豐足足,你的榨酒池也必溢出新酒。
  • 箴言 2:1-9
    我兒啊,如果你接受我的言語,把我的誡命珍藏在你裡面,使你的耳朵留心聽智慧,使你的心專注聰慧;如果你向悟性呼求,向聰慧揚聲,尋求她如同尋求銀子,搜尋她如同搜尋寶藏;那麼,你就會領悟什麼是敬畏耶和華,並且尋得對神的認識;因為耶和華賜予智慧;知識和聰慧都出自他的口。他為正直人留存真知,他是行事純全人的盾牌;為要守護公正的路,看守他忠信者的道;你也會領悟公義、公正、公平,就是一切美善的路;
  • 羅馬書 14:17
    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吃喝,而在於聖靈裡的公義、和睦、喜樂。
  • 詩篇 37:25
    我曾經年少,現在老了,卻未曾見過義人被離棄,也未曾見過他的後裔討飯。
  • 歷代志下 31:20-21
  • 詩篇 37:3
    你要依靠耶和華,要行善事,在地上安居,並要以信實為糧;
  • 馬太福音 19:29
    凡是為我名的緣故而捨棄房屋,或兄弟,或姐妹,或父親,或母親,或兒女,或田產的人,都將得到百倍,並且繼承永恆的生命。
  • 詩篇 37:18-19
    耶和華知道純全人的日子,他們的繼業長存,直到永遠。他們在災禍中不致蒙羞,在饑荒的日子裡也會飽足。
  • 羅馬書 8:31
    那麼,對這些事我們要怎麼說呢?神如果支持我們,誰還能反對我們呢?
  • 歌羅西書 1:13-14
    他救我們脫離了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他愛子的國度;在他裡面,我們得蒙救贖,罪得赦免。
  •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位沒有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 提摩太前書 4:8
    因為操練身體,益處還少;但是敬神,對一切的事都有益處,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
  • 路加福音 18:29-30
    耶穌對他們說:「我確實地告訴你們:沒有誰為神國的緣故捨棄房屋,或妻子,或兄弟,或父母,或兒女,而不會在今世得到許多倍,在來世得到永恆生命的。」
  • 列王紀上 3:11-13
  • 羅馬書 1:17
    原來,神的義就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本於信,以至於信,正如經上所記:「義人將因信而活。」
  • 馬太福音 13:44-46
    「天國好比被藏在田裡的財寶。有人發現了,就把它再藏起來,然後高高興興地去賣掉他所擁有的一切,買下了那塊地。「天國又好比一個商人尋找精美的珍珠。當他發現了一顆極其貴重的珍珠,就去賣掉他所擁有的一切,買下了那顆珍珠。
  • 腓立比書 3:9
    並且要被認定在他裡面——不是擁有那本於律法的自己的義,而是擁有那藉著信基督而來的義,就是來自神、基於信的義;
  • 哥林多前書 1:30
    但本於神,你們卻是在基督耶穌裡的。基督耶穌為我們成了從神而來的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
  • 馬太福音 3:2
    說:「你們應當悔改,因為天國近了。」
  • 馬太福音 4:17
    從那時候起,耶穌開始傳道,說:「你們應當悔改,因為天國近了。」
  • 列王紀上 17:13
  • 彼得後書 1:11
    而這樣,你們就豐豐富富地得到供應,進入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永恆的國度。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5
    這正是神公義審判的證據,好使你們算是配得上神的國;你們也正是為此而受苦害的。
  • 羅馬書 10:3
    就是說,他們不明白神的義,想要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從神的義了。
  • 羅馬書 3:21-22
    但如今,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被律法和先知們所見證,那就是: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臨到所有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 使徒行傳 28:31
    他宣講神的國、教導有關主耶穌基督的事,滿有膽量、沒有攔阻。
  • 哈該書 1:2-11
  • 歷代志下 1:7-12
  • 以賽亞書 45:24
    人論到我,就說:『公義、能力唯獨在於耶和華!』」人必來到他那裡;所有對他發怒的,都必蒙羞。
  • 利未記 25:20-21
  • 耶利米書 23:6
  • 路加福音 1:6
    他們兩個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和公義規定,無可指責。
  • 彼得後書 1:1
    耶穌基督的奴僕和使徒西門彼得,致那些藉著我們的神、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與我們領受同樣寶貴信仰的人:
  • 使徒行傳 20:25
    「我曾在你們中間走遍各地,宣講神的國,但現在,看哪,我知道你們都不會再見到我的面了!
  • 哥林多前書 3:22
    無論是保羅、是阿波羅、是磯法、是世界、是生、是死、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全都屬於你們;
  • 哈該書 2: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