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4:1-4
    人娶妻後、知妻有疵、而厭棄之、則作離書、付於其手、出之可也。既出之後、而他適。如其後夫亦不見悅、作離書付於其手而出之、或其後夫死亡。則其前夫既已棄之、為人所玷、不可再娶、此耶和華所惡也。爾上帝耶和華錫爾以地、不可污衊。
  • 馬太福音 19:7
    曰、然則摩西命予離書出之、何也、
  • 耶利米書 3:1
    有言出妻、任其他適、既出勿納、恐斯邦染其污衊。耶和華曰、惟爾縱欲背予、崇事他上帝、今使爾歸試於我、
  • 馬太福音 19:3
    𠵽唎㘔人試之曰、不論何故出妻、可乎、
  • 馬可福音 10:2-9
    𠵽唎㘔人欲試耶穌、就而問曰、人出妻可乎、耶穌曰、摩西云何、曰、摩西許以離書出之、耶穌曰、摩西以爾心忍、故有斯命、而原造物之始、上帝造茲男女、以故人離父母、膠漆其妻、成為一體、由是觀之、終不為二、乃一體矣、且上帝所耦者、人不可分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