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1:25
    立而祈禱時、如與人有憾、則免之、天父亦免爾過、
  • 利未記 6:2-6
    如人有差失、違逆於我、受人付托、尚存其手、而誑言不存、或據人物、虐取人財、拾人所遺、詭云未得、不論所為、誑言發誓、於是陷罪、既獲愆尤、必以所受托、所強據、所虐取、所拾遺、悉反諸人、所誑言發誓、必於補過之日、以舊物加五分之一、歸於其主、攜牡綿羊、維潔是務、依祭司所估之價、獻之於我、為補過之祭。
  • 撒母耳記上 15:22
    撒母耳曰、耶和華豈以燔祭禮物為喜、不以聽從其命為喜乎。夫聽命較獻祭尤善、遵言較羊脂愈美。
  • 馬太福音 23:19
    爾愚且瞽、禮物與壇、孰大乎、禮物以壇聖耳、
  • 馬太福音 8:4
    耶穌曰、慎勿告人、但往示祭司、依摩西命獻禮為眾證、○
  • 路加福音 19:8
    撒該起、謂主曰、主、我以所有之半濟貧、誣詐人者、則四倍償之、
  • 馬太福音 5:24
    則留禮物於壇前、先和乃兄弟、後獻禮物、可也、
  • 耶利米哀歌 3:20
    予心思之、殷憂靡已兮。
  • 創世記 50:15-17
    父既沒、約瑟昆弟懼曰、約瑟必憾我、念我舊惡而報。遂遣人見約瑟曰、父未沒時、已命我儕告爾云、昔諸昆仲、待汝不善、吾今令爾宥其過、惟我儕為汝父上帝之僕、請赦我罪、約瑟聞言而哭。
  • 以西結書 16:63
    待我與爾復和、則爾當憶昔所為、抱慙不已、不敢自伐、我耶和華已言之矣。
  • 以賽亞書 1:10-17
    曰、爾曹與所多馬之君長、蛾摩拉之民人無異、宜聽上帝耶和華之命。耶和華曰、恆獻禮物、與我何與、爾燔牡綿羊、焚肥畜之膋、我所厭惡、牛犢羔羊、牡山羊之血、我不悅懌。爾來覲我、穢我帷場、誰命之者。毋徒獻禮物、若馨香、月朔、安息日、聖會大日、俱我所厭棄、爾守節期、又復為惡、故我不悅。朔日節期、我心痛疾、我視若重負而厭之。爾曹殺人、雖舉手禱告弗輟、我必不俯聞、而遐棄爾。當盥手潔心、滌爾污俗、棄惡歸善、公義是行、受人虐遇者、必加援手、孤子嫠婦、必伸其冤。
  • 何西阿書 6:6
    我欲矜恤、不欲祭祀、寧崇我道、毋獻燔祭、
  • 創世記 42:21-22
    相語曰、昔吾儕因弟而獲罪、我見其乞憐、不諒其苦衷、置若罔聞、故遭此難。流便曰、我豈不曰、莫害孺子、惟爾不聽、故流厥血之罪、今歸於我。
  • 阿摩司書 5:21-24
    爾設節期、我所深憾、爾立大會、我甚不悅、雖獻燔祭禮物、我不悅納、雖供肥犢為酬恩之祭、我不眷顧、謳歌之聲、撤於我前、琴瑟之音、我不欲聞、宜行公平、有如川流、當為仁義、溥若淵泉。
  • 列王紀上 2:44
    又曰、昔爾以惡待我父大闢、爾心所知、今耶和華必因是惡而報施焉。
  • 創世記 41:9
    酒正告法老曰、吾憶昔日獲罪。
  • 申命記 16:16-17
    爾之丁男、必至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歲凡三次、即無酵節、七七日節、搆廬節、覲耶和華時、毋徒手而至。既蒙爾上帝耶和華錫嘏、各隨其力、而供給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