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5: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3:19-20
    吾所愛者、吾則責之懲之。尚其激發熱情、悔過自新。識之哉、吾立於門而叩焉;如有聞吾之音而啟其戶者、吾必進而就之、且與之同食而對酌焉。
  • 路加福音 12:35
    束爾腰、燃爾燈、
  • 啟示錄 2:4-5
    第吾有不滿於爾者、以爾已無初愛之忱也。亟宜反省何由而致墮落、從頭悔改、反爾初服。不然、吾必蒞臨爾處、移奪爾檠、莫謂言之不豫也。
  • 彼得後書 3:14
    夫我良朋、既懷此殷望、則宜發憤為善、修身砥行、務使無瑕無玷俾可安心見主。
  • 啟示錄 3:2
    尚其醒寤、凡瀕於死亡者亟應予以振作。蓋爾之種種工作、在天主臺前、吾未見有圓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