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5:4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而且神的憤怒常在他身上。」
  • 約翰福音 5:29
    並且要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命;作惡的,復活被定罪。
  • 但以理書 12:2
    睡在地裏塵埃中的必有多人醒過來;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
  • 啟示錄 21:8
    至於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人,他們將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有份;這是第二次的死。」
  • 啟示錄 20:15
    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就被扔進火湖裏。
  •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9
    他們要受懲罰,永遠沉淪,與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隔絕。
  • 啟示錄 20:10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進硫磺的火湖裏,就是那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會晝夜受折磨,直到永永遠遠。
  • 羅馬書 5:21
    所以,正如罪藉着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着義掌權,使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 約翰福音 3:15-16
    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 馬可福音 9:48-49
    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因為每個人必被火像鹽一般醃起來。
  • 馬可福音 9:43-45
    如果你一隻手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一隻手進入永生,比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還好。
  • 馬太福音 25:41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詛咒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
  • 約翰福音 10:27-28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認識牠們,牠們也跟從我。並且,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 使徒行傳 24:15
    我對神存着這些人自己也接受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
  • 啟示錄 14:10-11
    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這酒是斟在神憤怒的杯中的純酒。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使他們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了牠名字的印記的人,晝夜不得安寧。」
  • 加拉太書 6:8
    順着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順着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 路加福音 16:26
    除此之外,在你們和我們之間,有深淵隔開,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可能的;要從那邊過到這邊也是不可能的。』
  • 羅馬書 2:7-16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就有永生報償他們;但是那些自私自利、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人,就有惱恨、憤怒報應他們。他要把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卻把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不偏待人。凡在律法之外犯了罪的,將在律法之外滅亡;凡在律法之內犯了罪的,將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他們顯明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的良心一同作證-他們的內心掙扎,有時自責,有時為自己辯護。在那日,神要藉着基督耶穌,按照我所傳的福音,審判人隱藏的事。
  • 約翰福音 17:2
    因為你曾賜給他權柄掌管凡血肉之軀的,使他把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
  • 約翰一書 5:11-12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而這永生是在他兒子裏面的。那有神兒子的,就有生命;沒有神兒子的,就沒有生命。
  • 馬太福音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將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 詩篇 16:10-11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讓你的聖者見地府。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 猶大書 1:21
    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進入永生。
  • 馬太福音 13:43
    那時,義人要在他們父的國裏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的,就應當聽!」
  • 約翰一書 2:25
    基督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