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5:19-20
    爾若屬於世、世焉有不愛其同類者乎?正唯予已拔爾於世、此世之所以不能容爾也。宜憶吾言、僕不能大乎其主、人既侮予、亦必悔爾;人守吾訓、亦必守爾之訓。
  • 馬太福音 5:10-12
    為義受辱乃真福、天國已在彼掌握。爾等為予之故、而被人詬詈迫辱、多方誣衊者、斯為真福、是宜歡欣踴躍、灑然而樂。蓋爾之天爵大矣。前輩先知被人迫辱、亦猶是耳。
  • 約翰福音 16:2-3
    人將開除爾等教籍;屆時、殺爾者、且將自以為盡忠於天主矣!彼之所以為此者、祇緣未識聖父、亦未識予。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4-15
    兄弟乎、爾等實堪與猶太奉耶穌基督之諸教會、並駕齊驅。蓋爾等所遭受於爾國人之手者、與彼等所遭受於猶太人者、如出一轍也。斯輩猶太人既殘殺主耶穌基督及眾先知、又復逐我同人、實天主之逆子、而人類之公敵也。
  • 馬太福音 21:35-39
    園戶執之、擊其一、殺其一、更以石斃其一。主乃遣他僕往索、其人數倍於前;園戶處之如故。最後乃使其子往取、意謂必尊吾子矣。孰意園戶一見其子、乃共議曰:「斯乃厥嗣、我等盍共殺之、可佔其產:」於是執而殺之葡萄園外。
  • 馬太福音 10:12-18
    入一家、祝其平安。若其家堪當所祝、則爾之平安臨之;若不堪當、則爾之平安仍返乎爾。人不爾納、不聽爾言、則離其宅、去其邑、拂爾足塵;吾實語爾、審判之日、索多馬蛾摩拉之刑、較是邑猶易堪焉。我遣爾等、如送綿羊入狼群。故宜靈變如蛇、而淳良如鴿。謹防世人、人將送爾於公會、撻爾於會堂、為我之故、解爾至有司與君王之前、對若輩及萬民、為吾作證。
  • 使徒行傳 7:51-57
    爾等頑固強項、何曾心領割禮、而信奉教義。居常拂逆聖神、與爾列祖行同一轍。先知孰不為爾祖所凌辱乎?先知豫報聖者之來而爾祖殺之;今聖者已至、而爾曹又鬻而殺之矣!爾曹受天神所傳授之律法、而莫之守也。』眾聞是語對司諦文痛心疾首、忿恚滋甚。司諦文充滿聖神凝視上天、見天主榮耀、又見耶穌立於天主之右,即曰:『盍觀乎!予見諸天洞開矣!人子立於天主之右!』眾厲聲狂呼、自掩其耳、蠭擁而前、
  • 使徒行傳 5:40-41
    眾然其言、召宗徒至命毋奉名傳道、笞而釋之。宗徒既離公會、心竊自喜、竟蒙特寵、得為聖名而受辱、何樂如之。
  • 馬太福音 23:34-37
    是故吾遣先知哲人經師於爾、爾或刃之釘之、或鞭之於會堂、逐之於諸邑、庶幾凡世上所流義血、自義者亞伯之血、以至殿臺間被殺者巴辣基子襍加理之血、皆歸於爾。吾誠告爾、凡此諸端、咸將歸責於斯代矣。耶路撒冷乎、嗟爾殘殺先知、石擊天主星使之耶路撒冷乎!吾之欲集爾子女、如牝雞之覆翼其雛者、不已頻乎?而爾終莫之許也。
  • 使徒行傳 8:1
    自此耶路撒冷教會受迫益甚;宗徒而外、盡散處猶太沙瑪里各地。
  • 使徒行傳 4:1-3
    二宗徒方佈道於眾、司祭司殿、撒杜責人忽至、以其教民、必引耶穌以證死者之復活、怒而執之;以時巳暮囚之待旦。
  • 馬太福音 10:22-25
    為吾名故、爾將見惡於眾、惟忍堅到底、舍生不渝者、必得濟焉。一邑見逐、則投他邑;吾實語爾、義塞諸邑、爾未遍歷、而人子已臨矣。弟不能超乎其師、僕不能超乎其主;弟能及師、僕能如主、足矣;家主且被人呼為魔王、況家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