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2:3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2:31
    次則愛人如己。誡無重於此者。』
  • 路加福音 10:27-37
    曰『爾當盡爾之心、盡爾之情、盡爾之力、盡爾之知、以愛天主、並愛鄰如己。』主曰:『善哉對!但遵此行、爾則生矣!』經生又強辯曰:『誰為吾鄰?』耶穌對曰:『有人自耶路撒冷、下日里閣、道遇寇、褫其衣、擊之、幾斃、乃棄而逸去。適有司祭偶經其地、視而去。理味人繼至、亦視而去。復有沙瑪里人、順道過此、見而愍焉;親注油酒於傷、以布裹之乘以己馬、載至逆旅、予以照料。次日、出二金、授店主曰:「善為照料、如有不足、迨予返、悉歸補。」爾意三人中、孰為遭難者之鄰?』經生曰:『憐之者是。』耶穌曰:『往矣!遵此行!』
  • 利未記 19:18
  • 羅馬書 13:9-10
    『毋犯奸淫、毋殺人、毋偷盜、毋妄證、毋貪人之所有、』以及其他誡律、一言以蔽之、亦曰愛人如己而已。苟志於愛人矣、無惡也。此法律之所以成於愛德也。
  • 加拉太書 5:14
    蓋全部律法、一言以蔽之、曰:「愛鄰如己。」
  • 馬太福音 19:19
    敬爾父母、愛人如己。』
  • 雅各書 2:8
    經云:『爾當愛人如己。』爾能守此王法、則庶幾矣。
  • 羅馬書 15:2
    人人應俯就其鄰友、扶掖其後進、以成其善。
  • 加拉太書 6:10
    是故吾人亟應隨機為有益於人之事、而尤以扶助同道中人、為當務之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