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2: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2:28-33
    有經生聞所論辯、知耶穌解無不精、問曰:『誡命孰為首要?』耶穌曰:『首云、義塞其諦聽、爾上主天主為唯一主宰。爾當盡爾之心、盡爾之情、盡爾之知、盡爾之力、以愛爾所天之主。次則愛人如己。誡無重於此者。』經生曰:『旨哉夫子之言乎!天主惟一、此外無他。誠能盡心盡知盡力以愛之、又復愛人如己、則勝於一切燔牲祀祭多矣。』
  • 路加福音 11:42
    哀哉法利塞!蓋爾曹察察於薄荷芸香園蔬什一之貢、而獨漠然於公義及愛慕天主之道。彼固宜行此亦不可忽也。
  • 馬太福音 5:19-20
    是故人若違犯一至微之誡命、且以此教人者、天國中必小之。惟篤踐誡命、而又能以此教人者、在天國中乃稱為大。蓋吾語爾、苟爾之仁義、無以尚乎經生與法利塞人者、爾必不得進天國也。
  • 馬太福音 23:23-24
    哀哉爾經生與法利塞人、虛偽之徒也!蓋爾斤斤於薄荷、蘹香、蒔蘿、什一之輸、而於律中綱要、如正義、仁慈、信德、則漠然置之。彼固當行、此亦焉可廢哉?爾瞽而作導者!蚋則濾之、駝則吞焉。
  • 馬太福音 15:6
    乃無須養其父母。」是爾以人之傳習、廢天主之道也。
  • 何西阿書 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