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2:3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20:34-36
    耶穌對曰:『今世之人、固有婚嫁、若蒙復活之恩、而臻於來世則不娶不嫁;蓋若輩乃天主之子、不復有死、一如天神、而為復活之子矣。
  • 馬可福音 12:24-25
    耶穌曰:『爾等不明經義、不識主之大能、是以惑歟!蓋人至復活、不娶不嫁、一如天神。
  • 約翰一書 3:1-2
    嗚呼、天父愛吾人之深、待吾人之厚、有不能言喻者焉。吾人竟蒙恩召、得稱為天主之子女、而亦實為天主之子女矣。然則吾人之不容於世、不亦宜乎;即天主亦未嘗見容於世也。愛友乎、吾人今茲已為天主之子女矣。前途之光明、不可思議。惟當吾主顯現之日、吾人必獲見其本來面目、而酷肖之、此則吾人之所知也。
  • 馬太福音 24:38
    洪水未至之日、人方飲食嫁娶、晏如也;至諾厄入舟之日、
  • 約翰福音 5:28-29
    慎勿以此為怪、蓋時有必至、凡在墓中者當聞厥音而興、善者復活以享永生、惡者復活以受天罰。
  • 詩篇 103:20
    凡百天神。敢不稽首。諦聽妙音。兢兢自守。
  • 哥林多前書 7:29-31
    第有一語、不得不為兄弟告者、即人生在世、為日無多;故有妻當若無妻、有憂當若無憂、有樂當若無樂、有財當若無財、用世當若遺世;蓋斯世之形形色色、皆如雲煙過眼、瞬即杳矣。
  • 路加福音 17:27
    當時人方飲食婚嫁、平適如恆、至諾亞一入方舟、洪水倏至、而盡滅之。
  • 啟示錄 19:10
    吾乃俯伏而拜之、彼止之曰:「慎莫為此!我與爾及信奉耶穌妙證之眾兄弟、皆屬同寅;爾當敬拜天主耳。蓋耶穌之妙證、實為一切預言之靈樞。」
  • 啟示錄 5:9-11
    諸老合奏新歌一曲、其詞曰:誰堪受其書而啟其緘兮、惟爾具斯大德、爾曾自獻為犧牲兮、流爾寶血;贖元元於各種各族兮、萬邦重譯;俾翕然歸返乎天主兮、以成神國;為王為鐸兮、統御寰域。時見群神、繞寶座及靈物諸老而環立、其數千千萬萬、
  • 撒迦利亞書 3:7
  • 馬太福音 18:10
    慎毋蔑視一介小子;蓋吾語爾、若輩之守護天神、在天常得瞻仰吾父之聖顏焉。
  • 馬太福音 13:43
    是時義士於厥父國中、當輝耀如日。凡有耳者、其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