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10
    故當時吾儕曾予爾以明訓曰:『不勞無食。』
  • 使徒行傳 10:38
    天主沐以聖神、充以神力、足跡所至仁澤是施、脫人於魔、而賜以康復。以天主恆與之偕也。
  • 以賽亞書 61:1-3
  • 約翰福音 15:14
    爾能遵行吾之所命、是吾友也。
  • 路加福音 4:15-21
    施訓會堂中、眾人莫不頌揚。旋至納匝勒、其長育地也。禮日、循例入會堂、起誦、或以先知意灑雅書授之、展卷則見紀云:上主之神、臨我之身;恩膏沐首、大命是膺。天主遣我、所為何因:窮苦無告、得聆福音;俘囚獲釋、瞽者復明;困者以解、屈者以伸;揭布上主、開恩之春。耶穌揜卷授之侍者、復坐、會堂中人皆注目視之、耶穌乃徐以語之曰:『此經已於爾親聆之下見驗於斯日矣。』
  • 路加福音 8:1
    無何、耶穌周遊城鄉傳道、宣揚天主國之福音;十二門徒從行;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2
    吾儕承主耶穌之命、所授於爾之規箴、爾固知之。
  • 馬太福音 4:23
    耶穌徧遊加利利、施訓會堂中、講天國福音、治民間諸疾;
  • 馬可福音 1:38-39
    答曰:『盍同赴鄰邑、俾我亦得施訓彼處;我之來、正為此耳。』於是耶穌足跡徧加利利全境、在諸會堂中佈道祛魔。
  • 馬太福音 9:35
    耶穌周遊城村、施訓會堂中、宣天國福音;諸般疾病、着手成春。
  • 約翰福音 15:10
    爾能守吾之誡、所以保吾之愛也;正如吾守吾父之誡、而至今猶保其愛焉。
  • 使徒行傳 10:42
    彼又命吾儕傳道於眾、證其已膺天主之命、而為黜陟幽明之主:
  • 使徒行傳 1:2
    洎乎其昇天之日是日也、耶穌既憑聖神、遺言於其手選之宗徒、乃昇於天。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6
    吾儕以吾主耶穌基督名義、囑我兄弟、遠離寡廉鮮恥、不守吾人規範之兄弟。
  • 馬太福音 28:20
    凡予所諭於爾者、爾亦當教之共守。予日與爾俱、迄於世末。』
  • 馬太福音 7:28
    耶穌講道既畢、眾皆驚服;蓋其所訓、若自具權能者、非尋常經師所得同日而語也。
  • 提摩太前書 6:14
    遵守誡命、務求心跡雙清、無懈可擊、以待主耶穌基督之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