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歷代志上 3:11
    約沙法子約蘭、約蘭子亞哈謝、亞哈謝子約轄、
  • 列王紀下 14:21
    時烏西亞年十有六、猶大民眾立之為王、繼父亞馬謝之位。
  • 列王紀下 8:16
    以色列王、亞哈子約藍五年、約沙法子約蘭治猶大。
  • 列王紀上 22:2-50
    越至三年、猶大王、約沙法至以色列王所。以色列王謂其臣曰、基列之喇末、豈非屬我、爾志何怠、不圖進取、奪於亞蘭王之手乎。問約沙法曰、爾欲與我偕往、至基列之喇末、一戰乎。曰、可、爾我無異視、我民如爾民、我馬如爾馬。又曰、今當諮諏於耶和華。以色列王乃集先知、約四百人、告之曰、我欲往基列之喇末、一戰、行止若何。曰、往哉、耶和華將使彼敗於王手。約沙法曰、外此尚有耶和華之先知、以備諮諏否。以色列王曰、尚有一人、音拉子米該亞、可以之諮諏耶和華。然我嘗憾其人、因彼所預言、有凶而無吉。約沙法曰、王毋言是。以色列王命臣僕曰、速召音拉子米該亞至此。以色列王、與猶大王、服朝衣、居王位、在撒馬利亞邑門之場、眾先知預言於前。基拿拿子西底家、作鐵角數枝、曰、耶和華云爾可以此角、觸亞蘭軍、盡滅而止。眾先知預言曰、可往基列之喇末而獲勝、蓋耶和華將以之敗於王手。奉遣之使告米該亞曰、諸先知眾口一辭、以休徵進告於王、爾亦當言與彼無異。米該亞曰、我指耶和華以誓、必循耶和華命而言。既至王前、王曰、米該亞歟、我欲攻基列之喇末、行止若何。曰、往可獲勝、蓋耶和華必使彼敗於王手。王曰、我豈不屢使爾、奉耶和華命、當以真實告我乎。曰、我觀以色列族眾、散布山谷、猶羊無牧、耶和華曰、此無其主、當各安歸。以色列王語約沙法曰、我豈不云、彼所預言、有凶無吉。米該亞曰、請聽耶和華之命、我觀耶和華坐於其位、萬天使侍左右。耶和華曰、誰能誘亞哈、使往基列之喇末、殞沒其命。眾天使所陳之詞不一。有神越班而出、侍耶和華前曰、我將誘之。曰誘之若何。曰、我將感其先知、胥動以浮言。曰、往哉、行此、爾必誘之、以成爾志。今有神感爾之先知、使之浮言、耶和華聽之。然耶和華有言、必降災於王。基拿拿子西底家前批其頰曰、耶和華之神離我以指示爾、由於何途、米該亞曰、後日爾入室自匿、則可知也。以色列王曰、解米該亞於邑宰亞門、及王子約轄所、告之曰、王命拘幽此人、供餅給水、使嘗艱苦、迨我安歸。米該亞曰、如爾安歸、則我未奉耶和華之命、又曰、斯民之眾、宜共聽聞、以色列王、與猶大王、往基列之喇末、以色列王告約沙法曰、我將微服入陳、惟爾衣王服。以色列王遂改服色、入陳戰鬥。亞蘭王命車騎之長、三十二人、曰、大小軍旅、毋庸與戰、惟攻以色列王而已。車騎之長、見約沙法、則曰、彼以色列王也、遂與之戰。約沙法大聲而呼。車騎之長、知非以色列王、不追襲。有人挽弓以射、偶中以色列王、在甲縫之處、王告御車者曰、我傷矣、自陳旋歸。戰事孔亟、軍士扶王於車中、攻擊亞蘭之眾、創劇血流、溢於車中、迨夕王死。日入之際、軍中傳令曰、各歸故城、故土。王薨、人舁其尸至撒馬利亞葬焉。有人在撒馬利亞池濯車滌甲、犬舐其血、應耶和華所言。亞哈事實、及所作象牙之室、所建之城、備載於以色列王紀畧。亞哈薨。其子亞哈謝繼位。以色列王亞哈四年、亞撒子約沙法治猶大族、約沙法乃示利女亞穌巴所出、即位之時、年三十有五、為王於耶路撒冷、凡歷二十五年、從父亞撒所為、不背厥道、行善於耶和華前、惟崇坵猶不廢、民尚在彼獻祭焚香。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仍修和好。約沙法事實、及其大能、戰績、備載於猶大王紀畧、父亞撒時、尚有孌童、約沙法驅之於斯土。當時在以東無王、立吏以治。約沙法在大失作舟、使往阿妃得金、因在以旬迦別舟破而止。亞哈子亞哈謝告約沙法曰、容我臣僕、附爾臣僕之舟、偕往、約沙法不許。約沙法既薨、與列祖同葬、在祖大闢之城。其子約蘭繼位。
  • 列王紀下 3:1
    猶大王約沙法十八年、亞哈子約藍、在撒馬利亞、治以色列、凡歷十二年、
  • 歷代志下 17:1-19
    亞撒子約沙法繼位、國既鞏固、設備以色列族、於猶大地、及亞撒所據以法蓮山諸邑、各立有司、遣兵戍之。約沙法效祖大闢善行、宗事上帝、遵從厥命、不蹈以色列族之愆尤、而崇巴力、故蒙耶和華祐。
  • 歷代志下 21:1
    約沙法薨、與列祖同葬於大闢之邑、子約蘭繼位。
  • 歷代志下 26:1-23
    烏西亞耶路撒冷婦耶歌利亞所出也、年十有六、猶大民眾立之為王、繼父亞馬謝位、都耶路撒冷凡五十二年。亞馬謝既薨烏西亞復建以祿、使歸猶大統轄。
  • 列王紀上 15:24
    既薨、與列祖同葬、在祖大闢之城、其子約沙法繼位。
  • 列王紀下 15:1-6
    以色列王耶羅破暗二十七年、猶大王、亞馬謝子、烏西亞即位、乃耶路撒冷婦耶可利所出、年十有六為王於耶路撒冷、凡歷五十二年、行善於耶和華前、於父亞馬謝所為、是則是效、惟崇邱猶不廢、民仍獻祭焚香於其上。耶和華降罰王躬、使患癩疾、終身不愈、異室獨居、王子約擔治理家事、以鞫兆民、烏西亞事實、備載於猶大列王紀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