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耶利米書 27:20
  • 但以理書 1:2
    其勝猶大王約雅金也、耶和華聽之、遷上帝殿中器皿之半、返於示拿、藏於其上帝殿旁之庫、
  • 耶利米書 52:28-30
    尼布甲尼撒七年、擄猶大民三千有二十三、十八年、擄八百三十有二、二十三年侍衛長尼布撒喇擔、自耶路撒冷擄猶大民七百四十五、共計四千六百。
  • 耶利米書 52:11-15
    巴比倫王抉西底家目、繫以銅索、解至巴比倫、幽於囹圄至死不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十九年、五月十日、其臣僕侍衛長尼布撒喇擔至耶路撒冷、燬耶和華殿、王宮宦第、及耶路撒冷民室、侍衛長率迦勒底軍、墮耶路撒冷城垣之四周、侍衛長尼布撒喇擔虜邑中所遺之貧民、及降巴比倫者、
  • 歷代志下 36:1-8
    國人立約西亞子約哈斯俾繼國祚、年二十三即位、都耶路撒冷、僅三月、
  • 歷代志下 36:20
    凡免殺戮者、虜至巴比倫、使為奴婢、世供服役、迨巴西國興。
  • 歷代志上 3:15-17
    約西亞子臚列於左、長生約哈難、次約雅金、三西底家、四沙龍、約雅金子耶哥尼亞、西底家。耶哥尼亞子亞惜、撒拉鐵、
  • 耶利米書 39:9
    侍衛長尼布撒喇擔、虜邑遺民、以及歸誠之卒、悉至巴比倫、
  • 列王紀下 25:11
    侍衛長尼布撒剌擔、擄邑之遺民、及降於巴比倫王者、悉攜以去、
  • 耶利米書 2:10-28
    可往基底洲島、而瞻望之、可遣人至基達而省察之、有此事否、列邦之所為上帝、非上帝也、然未嘗有人棄之、我民昔則歸榮於我、今又棄我、以事無益之物。耶和華又曰、天亦以此為奇、愕然駭異。我民作二大惡、我乃活水之源、彼反棄予、器易敗漏、不得盛水、彼反造作。以色列族、詎同家之厮養乎、何為被擄。人攻斯邦、若稚獅狂吼、荒蕪其地、燬焚其邑、無人居之。挪弗答比匿人碎汝頭。我耶和華爾之上帝、導爾於途、爾乃棄我、自罹斯害。爾今或往埃及、飲西曷之水、或往亞述、飲百辣之水、果何為哉。萬有之主耶和華曰、爾犯罪違道、必遭刑譴、俾爾知、遐棄我躬、不畏我威者、必備嘗艱苦。越在疇昔、我折爾軛、解爾結、爾曰、必不犯罪、然於群峰之巔、茂林之下、縱欲奉事偶像。昔我肇造爾邦、若植葡萄、擇其嘉種。迄於今、嘉者奚變為劣。主耶和華又曰、爾雖以鹼水皂莢、洗濯厥身、然爾犯罪、黥墨之跡、終不能滅。爾豈得曰、不染污衊、未從巴力乎。爾於谷中所行、爾自知之、如牝駱駝、相誘以風、馳逐遠去。野驢其風、放佚曠野、牝求其牡、孰能禁之、追之徒勞、迨其既定、仍必遇之。勿作惡、以致足跣口渴。然爾曰、毋庸勸我、崇他上帝、弗能已焉。盜被執則愧恥、以色列族、王公、祭司、先知、庶民、無不懹慙、亦若是。彼稱木為父、稱石為母、居恆之際、則背逆乎我、患難之時、則求予援手。猶大人與、爾之眾邑、各事一上帝、其數相等、所作之像安在、盍使彼並起、拯救爾曹。
  • 歷代志下 36:10
    歲暮尼布甲尼撒王遣使臣、取王至巴比倫、虜耶和華殿之珍器、立約雅斤叔西底家、治猶大耶路撒冷、
  • 列王紀下 23:31-24:20
    約哈斯乃立拿人耶利米女哈母達所出、年二十有三、即位於耶路撒冷、僅歷三月、行惡於耶和華前、惟列祖所為是效、法老尼哥幽之於哈末之立拉、不許在耶路撒冷為王、厥後放之、至埃及而薨。法老尼哥徵猶大民銀十五萬、金千有五百、使約西亞子以利亞金代父為王、易名約雅金。約雅金遵法老尼哥命、徵斯土之稅、橫征居民、各以其金饋法老尼哥。○約雅金乃魯馬人比太亞女西布大所出、年二十有五、即位於耶路撒冷、凡歷十一年、行惡於耶和華前、惟列祖所為是效。是時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征猶大、約雅金臣服三年、後復謀叛、耶和華遂使迦勒底軍、亞蘭軍、摩押軍、亞捫軍、滅猶大、應耶和華命厥僕諸先知之言、緣馬拿西犯罪、屢殺不辜、血流遍耶路撒冷、耶和華弗赦、降災於猶大族、而驅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