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6: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7:12
    故凡爾欲人施諸己者、亦宜施之於人。律法先知、盡於斯矣。
  • 馬太福音 22:39
    其次即「愛人如己」是已。
  • 加拉太書 5:14
    蓋全部律法、一言以蔽之、曰:「愛鄰如己。」
  • 雅各書 2:8-16
    經云:『爾當愛人如己。』爾能守此王法、則庶幾矣。若一味偏心、妄分厚薄、是即犯罪、不容於法。守全法而犯一誡者、亦為犯法。蓋誡爾毋犯姦淫者、天主也;而誡爾毋殺人者、亦天主也。爾即未犯姦淫、而犯殺人、是亦犯法而已矣。爾之言語行動、均須以自由之法為圭臬。蓋不施矜憐者、被審判時、亦必不蒙矜憐。惟矜憐仁恕、能逍遙於審判之外。兄弟乎、或曰我有信德;苟無善行、亦有何益?徒信詎有濟乎?設有兄弟或姊妹衣食匱乏、而爾謂之曰:『安心以去、吾信汝必得溫飽;』而不給以切身所需之物、則亦何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