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3: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9:8
    撒該站着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 以弗所書 4: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 以西結書 18:27-28
    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 提多書 2:11-12
    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
  • 以賽亞書 1:16-17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 哥林多前書 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 詩篇 18:23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
  • 彌迦書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 箴言 28:13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 希伯來書 12:1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着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 馬太福音 7:12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 以西結書 18:21-22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
  • 以賽亞書 55:6-7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