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3:5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6:1
    安息日既過、抹大拉之瑪利亞、及雅各母瑪利亞、與撒羅米市香品、欲來傅耶穌、
  • 路加福音 24:1
    七日之首日黎明、婦至墓、攜所備香品、有數他婦偕之、
  • 歷代志下 16:14
    葬於大衛之城、在己所鑿之墓中、置於床、充以各類香品、即循和香法所製者、又為之焚物甚多、
  • 出埃及記 20:8-10
    當記憶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間、可勤勞作爾諸工、第七日、為爾天主耶和華之安息日、是日、爾與子女奴婢牲畜、並居爾邑之外邦客旅、無論何工、皆不可作、
  • 以賽亞書 58:13-14
    如爾於安息日、禁止爾步履、在我聖日、不務爾事、稱安息日為可喜之日、稱主之聖日為可尊之日、尊重是日、不行爾道、不務爾事、不言虛言、則爾必因我得樂、我升爾於地之高處、使爾享爾祖雅各之業、此乃主親口所言、
  • 申命記 5:14
    第七日為爾天主耶和華之安息日、是日爾與子女奴婢及牛驢諸牲畜、並居爾邑之外邦客旅、無論何工、皆不可作、使爾奴婢安息、與爾無異、
  • 耶利米書 17:24-25
    主又曰、如爾聽從我、安息日不負荷入此邑門、守安息日為聖日、而不操作、則必有坐大衛位之君王、與其侯伯、及猶大人、並耶路撒冷之居民、乘車乘馬入此邑門、此邑永存、
  • 出埃及記 31:14
    當守安息日、以為聖日、凡犯之者必治之死、於是日操作者必滅絕於民中、
  • 出埃及記 35:2-3
    六日間可操作、至第七日乃主之安息日、當以為聖日、凡是日操作者、必治之死、當安息日、爾毋於居室中舉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