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4:15
    同席之一人聞此言、謂耶穌曰、在天主國食者福矣、
  • 啟示錄 19:9
    天使語我曰、爾筆之於書、曰、凡蒙召赴羔之婚筵者、有福矣、又曰、此乃天主之言、真實不偽、
  • 路加福音 22:30
    使爾在我國、飲食於我席、且坐於位、審鞫以色列十二支派、○
  • 約翰福音 6:50-58
    此乃由天降之糧、俾人食而不死、我乃生命之糧、由天降者、人食此糧則永生、我所賜之糧、即我之肉、我為使世人得生而舍之、緣此、猶太人相爭論曰、斯人何能以其肉予我食乎、耶穌謂之曰我誠告爾、我乃人子、爾曹若不食我肉、不飲我血、則爾內無生、食我肉、飲我血者、有永生、而在末日、我必復活之、蓋我肉乃真食、我血乃真飲也、食我肉、飲我血者、則彼在我內、我在彼內、永生之父遣我、我因父而生、凡食我者、因我而生亦若此、此乃由天降之糧、食此糧者必永生、非若爾祖食瑪拿、後亦死、
  • 希伯來書 10:1-10
    律法既為將來美事之影、非本物之實形、故不能以每年所恆獻之祭、使來前者得純全、若能、則崇事者、一潔其心、不復覺有罪、獻祭之事、豈不止息乎、但此祭、使人每年記憶其罪耳、蓋牛羊之血、不能除罪、故基督臨世之時、曰、主歟、祭祀與禮物、爾所不欲、爾曾為我備一身、火焚祭與贖罪之祭、爾所不悅、我即云、天主歟、我來以遵行爾旨、在書卷載有指我之言、先既言祭祀與禮物、火焚祭與贖罪之祭、爾不欲不悅之、此皆遵律法而獻者、後則言天主歟、我來以遵爾旨、以是而觀、彼乃廢其先者以立其後者、我儕由此旨、賴耶穌基督一次獻己身、得成聖潔、
  • 哥林多前書 5:7-8
    故當除盡舊酵、俾成新團、因爾曹乃如無酵之餅、蓋我儕亦有逾越節羔、為我儕見宰者、即基督也、是以當守我節、不以舊酵、不以暴很惡毒之酵、乃以真正誠實之無酵、
  • 約翰福音 6:27
    毋為可壞之糧而勞、當為存至永生之糧而勞、即人子所將賜爾者、蓋父天主曾以印印證之矣、
  • 使徒行傳 10:41
    非現於眾民、乃現於天主預選以為證者、即我儕於其復活後、與之同飲食者也、
  • 路加福音 12:37
    主人至、見僕警醒、其僕福矣、我誠告爾、主人必自束其帶、使僕席坐、前而供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