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8: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書 3:6
    按熱心說呢、我逼迫教會;按律法上的義說呢、我則無可責備。
  • 馬可福音 10:20-21
    他對耶穌說:『先生,這一切我從我幼時就都遵守了。』耶穌定睛看了看他,愛他,就對他說:『你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給予窮人,你就有財寶在天上;你來吧,來跟從我。』
  • 路加福音 18:11-12
    那法利賽人站着,用以下這些話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姦淫,或者竟像這個收稅人。我每安息週禁食兩次;凡所賺得的,我納上十分之一。」
  • 羅馬書 10:2-3
    我可以給他們作證,他們對上帝倒有熱心,只是不按着真認識罷了。因為他們不明白上帝救人之義,只求立自己的義,就不順服於上帝救人之義了。
  • 馬太福音 19:20-21
    那青年人對耶穌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對他說:『你若想要作到完全,就該去變賣你的資財、給予窮人,你就有財寶在天上;你來吧,來跟從我。』
  • 路加福音 15:7
    「我告訴你們,為了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必有這樣的喜樂,比為了九十九個無需乎悔改的義人,喜樂還要大呢。
  • 路加福音 15:29
    他回答他父親說:「你看,我服事了你這麼多年,從未疏忽過你的命令;你也從未給過我一隻山羊羔,讓我和我的朋友一同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