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8: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书 3:6
    按照热心说,我曾经逼迫教会;按照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责的。
  • 马可福音 10:20-21
    那个人对耶稣说:“老师,这一切我从年少就遵守了。”耶稣注视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卖掉你所拥有的,分给穷人,这样你将有财宝在天上;然后你来跟从我。”
  • 路加福音 18:11-12
    那法利赛人站着,向自己祷告这些话:‘神哪,我感谢你,因为我不像其他人那样:勒索、不义、通奸,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周禁食两次,并奉献我所有收入的十分之一。’
  • 罗马书 10:2-3
    我见证他们对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正的认识。就是说,他们不明白神的义,想要确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从神的义了。
  • 马太福音 19:20-21
    那年轻人对耶稣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我还缺少什么呢?”耶稣对他说:“如果你想要成为完全的,就当去卖掉你所拥有的,分给穷人,这样你将有财宝在天上;然后你来跟从我。”
  • 路加福音 15:7
    我告诉你们:同样,一个罪人的悔改,比九十九个不需要悔改的义人,会让天上更有喜乐。
  • 路加福音 15:29
    他回答父亲,说:‘你看,我服事你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令,可是你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只小山羊,好让我与朋友们一同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