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8: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书 3:6
    论热心,我曾经迫害教会;论律法要求的义,我是无可指责的。
  • 马可福音 10:20-21
    那人说:“老师,我从小就遵行这些诫命。”耶稣望着他,心中爱他,便说:“你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就是变卖你所有的产业,送给穷人,你必有财宝存在天上,然后你还要来跟从我。”
  • 路加福音 18:11-12
    法利赛人站在那里自言自语地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因为我不像别人那样勒索、不义、通奸,也不像这税吏。我每周禁食两次,奉献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
  • 罗马书 10:2-3
    我可以证明,他们对上帝有热心,但不是基于真知。他们不知道上帝所赐的义,想努力建立自己的义,不肯服从上帝的义。
  • 马太福音 19:20-21
    那青年说:“这些我早已遵守了,还缺什么呢?”耶稣告诉他:“如果你想做到纯全,就去变卖所有的产业,送给穷人,你就必有财宝存在天上,然后你来跟从我。”
  • 路加福音 15:7
    我告诉你们,同样,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甚至比有九十九个不用悔改的义人还欢喜。
  • 路加福音 15:29
    “他对父亲说,‘你看,我伺候你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令,可是你没有给过我一只羊羔,让我和朋友一同欢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