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6: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9:13-26
    他叫了自己的十個僕人來,給他們一千銀幣,說:‘你們拿去作生意,等到我回來。’他本國的人卻恨他,就派使者跟著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王統治我們。’他得了王位回來,就吩咐把那些領了錢的僕人召來,要知道他們作生意賺了多少。第一個走過來說:‘主啊,你的一百銀幣,已經賺了一千。’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然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可以有權管理十座城。’第二個來說:‘主啊,你的一百銀幣,已經賺了五百。’主人說:‘你可以管理五座城。’另一個來說:‘主啊,你看,你的一百銀幣,我一直保存在手巾裡,因為我怕你,你一向是嚴厲的人,沒有存的要提取,沒有種的要收割。’主人說:‘可惡的僕人!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存的要提取,沒有種的要收割嗎?那你為甚麼不把我的錢存入銀行,等我回來的時候,把它連本帶利取回來呢?’他就對侍衛說:‘奪過他的一百銀幣,給那有一千的。’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一千銀幣了。’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是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就算他有甚麼也要拿去。
  • 馬太福音 25:14-29
    “天國又像一個人要出外遠行,就叫自己的僕人來,把產業交給他們。他按照各人的才幹,一個給三萬個銀幣,一個給一萬二千個銀幣,一個給六千個銀幣﹙原文作“五個,二個,一個他連得”;一個他連得等於六千個銀幣。﹚,然後就遠行去了。那領了三萬的馬上去做生意,另外賺了三萬。那領了一萬二千的也是這樣,另賺了一萬二千。但那領了六千的,卻去把地挖開,把主人的錢藏起來。過了很久,那些僕人的主人回來了,要和他們算帳。那領了三萬個銀幣的,帶著另外的三萬前來,說:‘主啊,你交了三萬給我,你看,我又賺了三萬。’主人對他說:‘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哪,你作得好!你既然在不多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那領了一萬二千的也前來,說:‘主啊,你交了一萬二千給我,你看,我又賺了一萬二千。’主人對他說:‘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哪,你作得好!你既然在不多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那領了六千的也前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個嚴厲的人,沒有撒種的地方,你要收割;沒有散播的地方,你要收聚。所以,我就害怕起來,去把你的錢藏在地裡。你看,你的錢還在這裡。’可是主人對他說:‘你這個又可惡又懶惰的僕人,你既然知道我要在沒有撒種的地方收割,在沒有散播的地方收聚,那你就應該把我的錢存入銀行,到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你們把他的六千銀幣拿去,交給那個有六萬的。因為凡是有的,還要給他,他就充足有餘;凡是沒有的,就算他有甚麼也要拿去。
  • 何西阿書 2:8
    其實她不知道,是我把五穀、新酒、橄欖油賜給了她;甚至他們用來製造巴力的金銀,也是我大量給她的;
  • 以西結書 16:16-21
    你拿了你的一些衣服,為自己建造色彩繽紛的邱壇,又在那裡行淫。這樣的事不應發生,將來也不會再出現。你又拿了我送給你那些美麗的金器銀器,為自己鑄造男人的像,與那些像行淫。你又拿你的刺繡衣服,蓋在它們身上,並且把我的油和香料都擺在它們面前。你把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給你吃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它們面前作馨香的祭物。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你更把你的兒女,就是你給我所生的兒女,獻給它們作食物;你所行的淫亂還算是小事嗎?你竟宰殺了我的兒女,使他們經火,獻給它們。
  • 歷代志上 29:14-16
    我算甚麼?我的人民又算甚麼?竟有力量這樣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是從你而來,我們只是把從你手裡得來的,奉獻給你。我們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像我們的列祖一樣;我們在世上的日子好像影兒,沒有指望。耶和華我們的神啊,我們預備的這一切財物,要為你的聖名建造殿宇,都是從你而來的,也都是屬於你的。
  • 彼得前書 1:4-5
    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就是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得著預備在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 約伯記 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去。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回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 路加福音 10:42
    但是最需要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分,是不能從她奪去的。”
  • 歌羅西書 3:3-4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隱藏在神裡面。基督就是你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和他一同在榮耀裡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