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5: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提摩太前書 1:15
    吾人常言、基督之降生斯世、為救罪人也。旨哉言乎、不我欺也。而罪人之中、吾其尤著者也。
  • 路加福音 5:29-32
    理味設盛筵、款耶穌於其家。同席者有稅吏、及其他多人。法利塞人與經生見而不悅、謂耶穌門徒曰:『爾等胡為與稅吏罪人共席?』耶穌曰:『無疾者不需醫、惟病者需之。予來非召義者、正欲召罪人悔過自新耳。』
  • 馬太福音 9:10-13
    移時、耶穌讌於其家、稅吏罪人、魚貫而至、與耶穌及諸徒同席。法利塞人見之、謂其徒曰:『爾師奚為與稅吏罪人同食?』耶穌聞之、曰:『康健者不需醫、惟病者需之。「予愛仁慈、不愛祭祀;」爾其歸而玩索斯語之義。蓋予之來、非召義者、惟召罪人耳。』
  • 以西結書 18:27
  • 馬太福音 21:28-31
    『爾曹於意云何:人有二子、諭其長者曰:「兒今日可往葡萄園工作。」對曰:「不願。」既而悔之、乃往。諭次子亦往、次子曰:「大人、我往。」然竟未往也。二者孰孝?』對曰:『長子。』耶穌曰:『吾實語爾、稅吏娼妓、將先爾曹入天主國。
  • 路加福音 7:29
    眾與稅吏、咸受洗於如望、聞其言莫不稱頌天主至德;
  • 羅馬書 5:20
    夫法之所至罪之所彰也;而罪之所彰、恩亦彌盛。
  • 路加福音 13:30
    且有後來居上、先來居下者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