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8:17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 馬可福音 4:22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 傳道書 12:14
    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
  • 啟示錄 20:11-12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 馬太福音 10:26-33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 哥林多前書 4:5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着稱讚。
  • 哥林多後書 5:10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 羅馬書 2: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