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0:3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8:35
    人們就出來,要看所發生的事,他們來到耶穌那裡,看見鬼魔所離開的那人,穿著衣服,神志清醒地坐在耶穌腳前,他們就懼怕起來。
  • 箴言 8:34
    那聽從我、在我的門旁天天警醒、在我的門柱邊守候的人,是蒙福的!
  • 使徒行傳 22:3
    「我是猶太人,出生在奇里乞亞省的塔爾蘇,在這城裡長大;在迦瑪列門下,按照我們先祖的律法受了嚴格的教育;我對神是熱心的人,就像今天你們大家一樣。
  • 約翰福音 12:3
    這時候,瑪麗亞拿了一斤極其貴重的純哪噠香液,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屋子裡就充滿了香液的氣味。
  • 申命記 33:3
  • 路加福音 2:46
    到了第三天,他們發現耶穌在聖殿裡,坐在教師們當中,一邊聽,一邊問。
  • 哥林多前書 7:32-40
    我希望你們一無掛慮。沒有結婚的男人所掛慮的是主的事,是要怎樣討主的喜悅;而結了婚的男人所掛慮的是世界的事,是要怎樣討妻子的喜悅,這樣他就分心了。未婚女子和童貞女子掛慮主的事,以致身體和心靈都得以聖潔;而結了婚的婦女掛慮世界的事,是要怎樣討丈夫的喜悅。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不是要給你們套上牢籠,而是要你們行事合宜,毫無分心地殷勤服事主。但如果有人認為他對待自己的童貞女兒不合宜,而且女兒也過了花期,事情又該如此行,就當按著自己所願的去做——他並不是犯罪,應當讓兩個人結婚。但如果一個人自己心裡堅定不移,也不出於勉強,又對自己的意願有主權,並且自己心裡已經決定留下自己的童貞女兒,那麼他就做得好。所以,那讓自己的童貞女兒結婚的,做得好;那沒有讓她結婚的,做得更好。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如果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所願意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但是照我的意見,如果她能保持現狀,就更蒙福了。我想我也有神的靈。
  • 約翰福音 11:1
    有一個叫拉撒路的病人,住在伯大尼,就是瑪麗亞和她的姐姐瑪妲住的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