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0: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0:5
    摩西寫着說:『人若行那本着律法的義,就必因着這個而活。』
  • 加拉太書 3:21-22
    這樣,律法與應許相反麼?斷乎不是。假使有一個能使人活的律法曾經頒賜下來,稱義就真是由於律法了。其實不然,經書乃是斷言萬人都被圈住在犯罪之中,這就使所應許的須由相信耶穌基督、而賜給信的人了。
  • 羅馬書 3:19
    我們曉得、律法無論說甚麼,都是向律法以內的人講的,好堵住每一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
  • 以賽亞書 8:20
    不,人應當以上帝所指教的和神言人所警告的為根據;他們若不按這標準說話,就得不到曙光。
  • 羅馬書 4:14-16
    假使本着律法的人才是承受產業的,那麼信就落了空,應許也就失效了。因為律法能使上帝的義怒起作用;哪裏沒有律法,哪裏就沒有犯法的事。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所以才本着信、要使應許確定,按照恩典、給予一切後裔,不但給予那本着律法的人,也給予那本着亞伯拉罕之信的人。
  • 加拉太書 3:12-13
    律法原不是本於信的,它乃是說:『凡行這些法的,必靠着這些法而活着。』基督既為我們成了被咒詛的,就把我們買出來、使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說:『凡掛在木架上的都被咒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