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0: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0:5
    原來,有關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道:「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
  • 加拉太書 3:21-22
    那麼,律法和神的各樣應許是對立的嗎?絕對不是!如果一個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賜下,義就真是本於律法了。然而,經上的話把萬物都圈在罪孽之下,為要使這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那些相信的人。
  • 羅馬書 3:19
    我們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好堵住每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
  • 以賽亞書 8:20
    當求問神的訓誨和誡命!如果他們不按照這準則說話,他們就沒有曙光。
  • 羅馬書 4:14-16
    這是因為,如果本於律法的才是繼承人,信就落了空,應許也就無效了。事實上,律法帶來了震怒,所以哪裡沒有律法,哪裡也就沒有過犯。為此,這應許是本於信,好使這應許照著恩典,能確保給所有的後裔——不僅是給屬律法的,也是給屬亞伯拉罕信心的。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是我們每個人的父,
  • 加拉太書 3:12-13
    律法不是本於信,但是「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基督替我們成了詛咒,從律法的詛咒中救贖了我們,因為經上記著:「凡是被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詛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