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3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但以理書 2:44
  • 希伯來書 1:8
    而於聖子、則曰:『猗歟救世主皇圖永熾昌;國權惟正直、扶弱而抑強;
  • 但以理書 7:13-14
  • 詩篇 89:35-37
    盟約焉可廢。言出豈能更。吾既向大維。立誓見吾誠。後嗣必常興。宗室如大明。
  • 撒母耳記下 7:16
  • 但以理書 7:27
  • 啟示錄 11:15
    角七鳴、天上眾音並作、相和而言曰:普天之下、率土之濱、咸歸天主、基督是君、千秋萬歲、統於一尊。
  • 馬太福音 28:18
    耶穌進前曰:『天上地下一切諸權、已賦於我。
  • 詩篇 45:6
    爾箭何鋒利。射敵敵皆僵。
  • 加拉太書 3:29
    夫爾等既屬基督即為亞伯漢之裔、亦即承恩諾之嗣子也。
  • 彌迦書 4:7
  • 但以理書 7:18
  • 啟示錄 22:3-5
    天下從此不復有災。天主及羔羊之寶座、永在邑中、諸僕奉事惟謹、常得承顏、聖名載顙。邑中不夜、亦無需燈火日光;主天主自照明之。諸僕秉權、神祚無疆。
  • 哥林多前書 15:24-25
    厥後乃為末期、其時基督既已毀滅一切統治威權、乃還其國政於天主聖父。蓋基督之乘權也、以俟天主之伏眾敵於其足下也。
  • 加拉太書 6:16
    凡遵此則而行者、願平安及慈恩加之、並加於天主之真義塞也。
  • 馬太福音 1:1
    耶穌基督、亞伯漢之後、大維之裔也、其譜系如后:
  • 羅馬書 9:6
    然則天主果食其言矣乎?無是理也!蓋出自義塞者、非必盡為義塞人;
  • 腓立比書 3:3
    吾人苟能以天主之精神、昭事天主、一心以基督耶穌為榮、而不恃形體、斯則真受割禮矣。
  • 俄巴底亞書 1:21
  • 啟示錄 20:4-6
    時見王位數席、居其位者、受審判之權;又見諸為耶穌妙證、天主聖道、而致命者之靈魂、及生前未拜獸及厥像、且未受其印誌於顙或手者之靈魂。若輩至此復活而與基督乘權千載;此為首次復活。其餘死者之復活、則有待乎千載之後。得親嘗首次復活者、福矣、聖矣!若而人者、不復受二次死亡之管轄、且得為天主及基督之司鐸、而與之同王於千秋。